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林业植物检疫
“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按照贵州省林业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1日,从省林业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出6名执法人员组成的3个检查小组,在776 家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遵义青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苗圃、个人)作为检查对象,分别对其是否存在违反林业植物检疫法规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执法人员)的组成
第一组:黄海勇、王才军、康立
第二组:王才军、吴丽君、张羽宇
第三组:邹军、刘蓉蓉、蒋仕强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涉木企业(木材加工厂、苗圃、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从省内外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办证情况。
(二)检查方式:根据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
三、检查结果
抽查的雷山县弘翔木制品加工厂、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锦屏县裕锋苗圃场、都匀市兵龙木材加工厂、独山县紫金园苗圃基地、贵州建宏木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友明木材加工厂、遵义青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冈县聚龙林木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9个企业(苗圃、个人),其中锦屏县裕锋苗圃场、贵州省湄潭县友明木材加工厂2个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外;其他企业(苗圃、个人)在生产经营行动中均按《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按规定开展产地检疫,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向企业(苗圃、个人)宣传有关植物检疫法规,进一步提高各企业检疫办证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切实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检疫,阻截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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