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鹩哥、红胁绣眼鸟等传统笼养鸟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非法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局拟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起草了《省林业局关于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91号贵州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邮编:550001)
省林业局关于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林业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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