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森林土壤留住绿水青山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表层土壤开挖的严重破坏性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将林下腐殖土保护纳入林地保护。为加大林地保护力度,近期,我省将在原《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新的加强林地保护的意见,我局积极争取将“加强腐殖土的管理与利用”相关内容明确纳入林地保护范畴,建立保护林下腐殖土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积极对接省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将《土壤污染防治法》新的要求、规定纳入《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年度实施方案》(黔环通〔2020〕25号)进行部署落实,明确表土监管要求。三是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将表层土剥离监管纳入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明确优化项目总图布局和施工组织,尽可能减少表层土挖开,减少土壤生态破坏;同时,明确表层土剥离暂存和利用措施和途径,确保土壤表土剥离层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情况,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开发建设项目土壤表土剥离层暂存和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土壤资源保护。五是加大土壤保护宣传力度。将腐殖土保护纳入每年科技活动周、“6.5”环境日等主体宣传内容,积极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土壤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升公众对土壤资源保护的认知。
二、关于引导从事腐殖土开挖者转产其他行业方面
据初步了解,全省各地均有一定规模的花卉市场,需要一定数量的腐殖土,而林下开挖腐殖土是一个重要来源。尽管也存在普通群众私自上山采挖,但这部分相对量少、分散,破坏性较大的主要是规模性采挖。鉴于此,主要的措施是加强需求方的监管和服务。一是加强需求源头控制。争取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控制经销商采购腐殖土途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购腐殖土的行为。二是搞好服务。积极引导花卉苗木企业从正规渠道购买所需的腐殖土。提供腐殖土生产企业信息,搞好跟踪服务。
三、关于扶持相关企业开展腐殖土产品开发和生产方面
一是积极协调解决原材料的问题。我省有105个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经营会产出很多枝丫、树叶等剩余物,目前全省正在大规模实施的国储林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森林抚育,也会产生大量的有机剩余物。这些有机剩余物用于腐殖土、菌棒生产加工,是高效利用森林资源,实现双赢的一个有力途径。我局将积极协调,为相关单位牵线搭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企业利用这些剩余物生产腐殖土、制作菌棒,间接保护了林下腐殖土。二是积极搞好服务。对有机废弃物生产腐殖土替代品企业开展深入调研,了解需求,帮助解决问题,以保护企业生产腐殖土的积极性,促进保护土壤资源和环境。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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