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贵州省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建议》(第5041号)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提升行动的建议
(一)森林可持续经营
我省以往通过大规模营造林,提升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但森林质量不高的现状仍未根本改变。贻琴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我省全部工作的主题”。《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明确提出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低效林改造,稳妥探索开展人工商品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试点”。我局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号和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是2019年-2021年争取国家下达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92亿元,并按照200元/亩标准,支持市县实施森林抚育面积196万亩;争取省级森林资源培育资金16.4亿元,支持相关市(州)、县(市、区)统筹实施森林抚育等森林资源培育面积599万亩。同时,积极筹措省级财政资金,2022年争取下达省级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9425.5万元,任务47.128万亩。通过森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了森林生态价值。
二是去年11月,印发了《省林业局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的指导意见》(黔林发〔2021〕22号),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树种结构调整1000万亩,并下发了树种结构调整试点的通知,明确习水、惠水、江口、玉屏、织金、从江等6县为第一批树种结构调整试点县,下发第一批树种结构调整资金7470万元,支持开展2022年度试点任务共30万亩。
三是争取林业工程项目提升我省森林质量。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2021年,国家通过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我省退化林修复任务133.71万亩,标准600元/亩,总投资共8.02亿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下达了我省2022年的退化林修复计划任务,任务面积191.11万亩,标准650元/亩,总投资12.42亿元,任务较上年增加了57.4万亩,投资较上年增加了4.4亿元。
四是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抓“四化”总体要求,2021年我局围绕各市州森林经营现状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这一主线组织开展了《贵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研究》调研,取得在森林扩面、提质、增效方面积极探索和敢闯敢试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是结合国储林、树种调整等重点工程建设,以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发展林下经济为抓手,在榕江县、都匀市、惠水县等地建立示范基地1558亩,助力森林质量提升。
关于放开部分天然林砍伐许可的建议。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规定及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第七条“建立天然林修身养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要求,目前国家法规、政策方面均不支持放开天然林砍伐许可。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树种结构和中幼林抚育,实施“人工纯林改造、森林景观提升、特色林业产业扩面提质、退化林分修复、菌材和蜜源林培育”五大行动,改变我省森林林分结构单一、林分单薄、林相单调的现状,提升森林经济价值和生物多样性、病虫害防御能力、景观多样性等生态服务价值。
(二)天然林保护与修复
我省自1998年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通过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天然林数量少、质量差,保护修复政策不完善、管护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存在。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着力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此,我局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2020年11月,印发了《贵州省天然林等级划分标准(试行)》《贵州省退化天然林人工促进修复技术要求(试行)》《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作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天然林保护等级划分、退化天然林人工促进修复、天然林保护检查等工作,统一了技术方法和要求。
二是2021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局以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贵州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省天然林管护制度。
三是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工作。2021年,中央财政投入我省天然林保护资金约3.2亿元。全省共落实天保护林员约11000人对全省天然林资源进行管护,实际签订管护面积11968万亩,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率100%。
关于明确天然商品林买卖区域的建议。目前,国家层面尚无相关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及《贵州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贵州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年)》编制相关工作,向国家争取加大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投入。二是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合理确定全省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三是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和任务,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天然林管护全覆盖。四是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继续停止天然商品林主伐和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五是逐步统一天然林管护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六是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分区分类实施保护修复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健康生长,森林生态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加强。
二、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护林员制度的建议
自2016年我省开始选聘生态护林员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已达18.28万名。2022年度,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标准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23亿元,用于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续聘工作。为加强护林员管理,2021年12月,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黔林湿函〔2021〕99号),对生态护林员相关内容已进行了明确:
一是确定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要求生态护林员人均森林管护面积不得少于500亩,湿地资源管护面积不得少于2000亩,草原管护面积不得少于3000亩。
二是规范了生态护林员的考核监督体系,要求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县生态护林员的监督考核工作,不定期对生态护林员的监督考核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暗访,并针对督查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统筹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构建县、乡镇、村、管护责任区四级协同的生态护林员管理结构,建立全域覆盖、管理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制订生态护林员护林员考核办法和统一的巡护记录本。乡镇林业站根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和村委会提供的考核意见,按月对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护林员由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合乡镇林业站对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与管理。
三是明确了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职责,要求生态护林员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疑似因疫病引起的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等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境、违反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等破坏资源和毁坏有关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非重点森林防火期,生态护林员每周巡护不少于3次,重点森林防火期巡护次数按照县内森林资源管护实际统筹安排执行。
四是落实了生态护林员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政策性保险机构,全力推进生态护林员综合性安全保险的落地落实。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兑现工作,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按月足额兑现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
五是确保护林员队伍稳定。为切实维护生态护林员切身利益,经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争取对接,2022年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和资金未减少,保障了我省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黔林通APP微信公众号平台,按照《贵州省林草科技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措施》内容,重点围绕造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林草资源培育与经营、林果花草种业提升、病虫害防治等领域组建科技服务团,2022年拟开展44期培训,培训2000人次以上,逐步提升护林员业务水平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制度,促进全省生态护林员管理水平迈向新台阶。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生态研学旅游等生态保护科普宣传活动的建议
生态保护科普宣传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是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就是普惠民生福祉宗旨精神的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是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的重要形式,是实现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是林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做好生态保护科普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每年举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邀请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铜仁学院等院校具备有关专业知识的学生作为志愿者现场宣传讲解,鼓励学校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探索活动,让学生贴近生活,走进大自然,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保护兴趣。有计划的开展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我省自然资源保护、生态文明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增强学生生态文明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自然科普教育基地、世界自然遗产展示中心、地质公园博物馆等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学生对自然知识的了解和认知,引导学生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绿色家园。
三是借鉴国外先进的森林教育理念取得成果。2021年,我局结合中德合作长坡岭森林体验教育中心项目,在人才培训、体验教育中心建设、《森林教育指南》教材修订等方面取得成效。此外,我局还启动了贵州省自然教育工作,发布了10家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编制完成《贵州省自然教育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初稿),起草了《贵州省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
四是积极支持贵州生态和能源职业学院筹建,学院建成后将为我省培养大量林业相关专业人才,学院预计于2023年9月份开始招生。
五是利用林业干部网络课堂平台持续为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提供学习便利,积极对接国家林干学院,及时推送相关林业培训优质课程。同时,还通过新时代大讲堂平台邀请专家或业务骨干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林业知识业务培训。2022年已面向全省开展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1期,面向省林业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新时代干部业务大讲堂培训2期。
下一步,我局将制定完善贵州自然教育基地建设规程、技术规范、课程规范等标准,加快建立一批具有贵州特色、公众参与度高、空间布局合理的自然教育基地。同时,支持贵州生态和能源职业学院结合自身建设规划统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将专业知识强、能力素质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纳入优秀研学教师资源队伍台账,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林业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教学保障。此外,我局还将积极配合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研学旅游等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编制《贵州省国家森林步道总体规划》,丰富旅游业态,积极指导推进林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贵州省林业局
2022年6月24日
(附注: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