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白岩水库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发布时间: 2022-07-26 10:40 字体:[]

大方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大方县白岩水库工程使用林地复核审意见的报告》(毕林资占地审202182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方县白岩水库工程使用大方县集体林地19.4077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五、贵州省林业局,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六、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