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业草原科技成果管理,完善成果信息汇交,实现成果共享共用,推动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印发了《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林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成果入库、管理、共享、转化全流程,有效盘活林草科技资源,打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最后一公里”,为林草科技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存量成果梳理、成果入库、成果推广等工作,推动林草科技创新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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