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有林场从110个(其中事业性质国有林场99个,企业性质森工林场11个)合并为105个,全部核定为公益一类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共核定事业编制数4282个,比改革前增加232个(11个企业林场转制后新增事业编制548个)。原机构名称为“国营林场、林场、总场、管理站”的,统一规范为“某某国有林场”。105个国有林场中,核定正处级4个、副处级1个、正科级24个、副科级31个、股级45个,有16个林场机构规格得到提升。
全省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主要职责明确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种选育、花卉苗木繁育、林业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旅游开发及生态文化宣传等。
目前,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共计55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91.27万亩,非林业用地面积63.73万亩,目前我省正逐步将零星国有林划归国有林场统一管理,采取场外造林等多种措施不断壮大林场规模,预计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将达到600万亩,森林蓄积将达到350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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