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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库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2-13 来源信息: 省林业局
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审核不予同意或不予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将预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退还用地单位或个人时,首先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提出退款申请,再由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凭审核或审批机关不予审核同意或批准的批件,并附预缴森林植被费金额收据等的证明材料,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退库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