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康军: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27场,介绍《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将,省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孙福强,省委金融办金融发展处处长熊华乔,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胡洪成局长就《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介绍。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洪成: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贵州林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6月30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谋划了新时代贵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一、政策背景
集体林是我省森林资源的主体,是贵州优良生态环境的主要支撑,是林区群众最大的家底,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贵州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南方集体林区,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研究出台《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了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挥棒”,让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给林业企业注入了“强心针”,为美丽中国、多彩贵州建设加注了“助推剂”。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洪成: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在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保护与发展,加快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在改革目标方面: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确保森林质量稳步提高;远期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更加、四个持续”。“三个更加”是: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四个持续”是: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林业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农收入持续增加。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
在主要任务方面:聚焦回答好“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林改四问,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让林地林木流转渠道更宽、林地经营权更活。二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管理边界更清晰,事权范围更明朗。三是鼓励整合农户分散的集体林,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四是优化公益林建设管理,允许适度开展经营。五是通过营造林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六是放宽人工商品林采伐限制,简化审批流程,让经营者有明确的收入预期。七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林农实现不砍树也能有收益。八是积极支持林业产业发展,让集体林利用更充分、综合效益更高。九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让集体林经营融资门槛和成本更低,贷款更方便快捷。
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落地落实,林农林企能受惠受益。
三、贯彻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调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组织开展省级试点,推动配套政策的制定,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林业部门新贡献。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央广网记者: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很多难题,广大林农也比较关注。请问此次的改革实施方案在优化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洪成: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公益林经营方向主要是发挥生态效益,在采伐和经营利用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农民自主经营的空间较窄。由于历史原因,贵州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面积占比过大。全省公益林总面积达8331万亩,占比高达48%,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二是区划不够科学。人工林划为公益林的情况较多,全省公益林面积中,集体林面积达7751万亩,其中人工林约占35%,受限于较为严格的经营利用方式,加之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16元/亩,与林农期望不相匹配,林农造林投入很难收回。三是林分质量退化。人工公益林多为树种单一林分,部分已进入成熟、过熟期,生态功能降低,森林质量呈退化趋势,林农申请调整公益林或更新人工公益林的意愿强烈。鉴于以上原因,《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对公益林经营管理进行了“松绑”。
一是合理确定公益林区划。依法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推动公益林与天然林并轨管理,加快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占比,允许对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
二是有序开展公益林采伐。公益林的更新性采伐一般按照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增加2个龄级执行。此次改革突破更新性采伐年龄的限制,对人工起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成熟林、过熟林和地方级公益林有序开展更新性采伐,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三是支持鼓励公益林合理利用。允许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林木生物质利用等绿色富民产业。支持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内规划合理利用区,发展自然教育、科普宣教、休闲健身等业态。支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发展林业碳汇,支持并持续优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同时,为解决生态保护和林农权益的矛盾,在重点生态区位开展人工商品林赎买,目前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试点探索,下阶段有计划地拓展到其他区域。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贵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闻联播记者。林木采伐制度是广大林农非常关注的问题,请问《实施方案》在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省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孙福强:
谢谢您的提问。林木是可再生资源,科学合理采伐林木,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此次改革围绕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贯彻国家关于林木采伐的分类经营管理原则,对采伐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和创新。充分发挥商品林的经济属性,把林木经营自主权交还给经营者,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维护群众权益,促进林农增收。同时,强调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针对林木采伐限额不能跨年度使用造成限额使用不充分的问题,对林业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采伐指标。总控期内,林业经营者可以根据林地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采伐量。同时拓宽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使用范围,用于保障树种结构调整、国家储备林建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以及生物防火阻隔网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伐等需要。
二是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探索人工商品林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方式,人工商品林中的成过熟林及时进行采伐更新。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制度,对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取消伐区设计、伐前查验等程序。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让林木采伐管理更便捷、更科学、更透明。
三是明确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要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额,将依法采伐的木材纳入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满足森林经营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得以各种名义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确需禁止或限制的,应依法对权利人给予补偿,切实保障林木所有者权益。县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林木采伐与更新的监管,不能“一采了之”,要及时科学更新乡土树种和经济效益好的树种,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国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网记者。请问这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方便林农林企办理林地林木不动产权证方面,有哪些改革举措?
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黎将:
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林农林企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应势而为,及时开展林权登记工作,全省林权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从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持续推进林权登记改革,为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
一方面,组织开展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共同参与的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机制。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集中进行清理规范,在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成全省统一的林地林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林权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另一方面,组织建立林权登记便民利企机制,持续创新制度建设。一是坚决落实不收取调查费的惠农政策。办理集体林权首次登记,或原林权登记图件缺失、界址不清,需要开展地籍调查的,由政府承担费用,不收取林农费用。二是加强调查和合同管理工作衔接。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是林地物权生效的法定要件,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证明。落实先地籍调查、再签订合同、后登记发证的改革新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把林地界址、面积等信息明确无误地固定下来,切实维护好林农林企的合法权益。三是全省统一林权登记标准。目前我们已经制定涵盖所有业务类型、具体到每一种登记的申请资料清单,全省统一标准,极大方便林农林企申请办证。后续我们将组织各地主动公开、及时告知,方便林农林企知晓、办事。四是将林权抵押登记搬到线上。借助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深化和各类银行的政银合作,将林权抵押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把登记窗口延伸到银行网点,推广使用电子抵押证明,实现林农林企贷款、抵押登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全程不见面。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贵州日报记者。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是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请问《实施方案》在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方面明确了哪些新政策?
省委金融办金融发展处处长 熊华乔:
谢谢您的提问。完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为此,我省《实施方案》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进一步完善绿色贷款统计,加大对林业发展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深化林业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贵林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林业普惠金融产品。根据林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提高林业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创新还款方式,切实减轻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
三是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畴,强化激励约束。深入探索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模式和抵押林权快速处置机制,提高林权抵押率。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
四是完善森林保险服务功能。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鼓励地方政府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支持各地完善承保机构市场竞争机制,提升服务质效。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 康军:
感谢熊华乔处长的介绍。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与省林业局联系作进一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四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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