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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林贷”金融产品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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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施行《贵州省“贵林贷”金融产品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措施》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贵林贷”金融产品支持,切实帮助油茶产业经营主体、农户获得价格优惠、服务优质的金融服务,有效促进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油茶产业,助力2023—2025年全省完成新增油茶种植69.5万亩、改造低产林107.9万亩,确保实现到2025年全省油茶种植面积达到439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9.2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贵林贷”支持对象

答:“贵林贷”支持对象包括两大类:

(一)油茶产业经营主体。贵州省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 (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还款能力,资信状况良好,申请贷款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恶意拖欠、无未决诉讼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油茶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农户。贵州省内从事油茶产业且经营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的农户。贷款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以户为贷款单位;

2.借款人年满18周岁到65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籍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借款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不良贷款;

4.借款人应具备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有还款能力。

问:“贵林贷”支持范围

答:“贵林贷”支持范围涵盖油茶发展全产业链:

(一)第一产业金融供给。支持油茶林地流转(含转让、租赁、承包)、农林地整理、挖穴种植所需投入;支持油茶树苗、肥料、施工农机具的购买。油茶抚育、基地新建、低产油茶林改造、果实采摘等环节的生产活动;支持高标准油茶林建设、油茶良种育种、良种试种等项目;支持示范基地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机械化培育和采摘设备。

(二)第二产业金融支持。支持油茶加工企业季节性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并购贷款,支持省内现有油茶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培育规模以上、运营正常、生产技术及管理先进、产业链完整的油茶加工企业;支持油茶果储运初加工基地、茶籽仓储中心、油茶产品研发、加工技术改进、加工设备引进、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化妆品用油、医药用油、洗护用品、茶皂素、茶粕蛋白等油茶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油茶产业链条延伸,包括茶油精深加工、油茶科技创新推广、油茶产业融合发展、油茶品牌打造和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合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支持油茶与旅游、休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油茶产业相关的产学研科技平台搭建,油茶机械装备研发等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支持打造油茶知名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健全油茶品牌营销网络。

问:“贵林贷”贷款利率

答:借款主体为油茶产业经营主体的,对于5年期以下贷款,按照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不超过30个基点确定贷款利率,对于5年期及以上贷款,按照5年期以上LPR加不超过100个基点确定贷款利率;借款主体为农户的,执行对应期限LPR

问:“贵林贷”贷款期限

答:根据油茶生长周期与效益测算情况,鼓励给予中长期限融资支持,结合产业发展客观规律给予最长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其中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通过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资金支持油茶产业,宽限期8年;商业银行2至5年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息不还本。

问:政策性保险保费如何补贴?

答:《措施》将油茶产业保险产品纳入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按照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投保人4:2:1:3的比例进行投保,险种包括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综合保险等。

问:林业贷款贴息如何补助

答:《措施》规定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油茶产业实施主体从合作银行获得的油茶产业育苗、种植、加工、品牌、销售、科研等贷款给予利息补助,申报贷款贴息应当将银行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林业贷款贴息视财力状况,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年贴息率不高于3%,最长贴息期限不超过5年。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林业贷款贴息。

问:哪个平台可以申请“贵林贷”贷款贷款流程?

答:“贵林贷”作为贵州省林下经济综合服务体系平台专属金融产品,目前仅支持在贵州省林下经济综合服务体系平台提交相关申请。“贵林贷”贷款包括贷款申请、推荐和审核、审批发放和贷款报备四个流程:

(一)贷款申请。有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主体通过贵州省林下经济综合服务体系平台申报贷款。

(二)推荐和审核。林业部门会同合作银行按照各自要求在林下经济平台对借款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作为优先推送和享受优惠办贷政策的依据。对信用评级良好的借款主体和个人采取无抵押信用贷款方式(经营主体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农户最高额度为50万元),按照流程进行快速申请、快速授信、快速放款。林业部门通过林下经济平台向合作银行推荐并会同银行共同审核。合作银行收到贷款申请和推荐意见后,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市场化原则,对贷款对象申请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经营能力、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确定是否提供贷款及具体额度。对不满足无抵质押信用贷款条件的,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贷款。   

(三)审批发放。合作银行应在收到申请或推荐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于初评符合支持条件的,在资料完备和借款人配合的前提下,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前调查,调查完后应尽快审批,审批完后根据借款人需求,及时完成贷款合同等协议签订,按需发放贷款。对于纳入担保的客户,合作银行将委托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定期送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应及时优先办理。

(四)贷款报备。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合作银行将贷款发放情况报贷款发放情况汇总后报送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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