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采伐木材及伐区可利用剩余物销售事宜询价工作。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采伐木材及伐区可利用剩余物销售
2.伐区概况:伐区位于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干冲工区32林班。
3.实施内容:根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伐区林木择伐面积2000亩,林木采伐共涉及采伐作业小班13个,采伐树种为马尾松、软阔,采伐林木总蓄积6660.02立方米,其中:马尾松采伐蓄积6642.14立方米、软阔采伐蓄积17.88立方米。原木出材量预计为3985.28立方米,其中:马尾松原木出材量3985.28立方米,软阔原木出材量为0.00立方米。预计伐区可利用剩余物约为1198.8吨。结算木材及伐区可利用剩余物销售款以实际原木检尺总方量及采伐可利用剩余物磅单总重量计算金额为准。
二、销售方式
1.报价核算:木材购买方自行到伐区采伐现场踏查,自行评估核算进行报价。木材运输和伐区可利用剩余物收集、装车、运输及承担施工安全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木材、伐区可利用剩余物购买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2.报价内容:报价内容:原木: 元/立方米,伐区可利用剩余物: 元/吨,销售方可提供发票。
3.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现场监管人员负责采伐边界监管及木材检尺,木材检尺按照国标现场检尺,检尺方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伐区可利用剩余物过磅由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及采购方双方负责,过磅磅单重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4.木材造材标准:原木造材以小头直径≥10厘米进行造材,销售方根据购买方自行决定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木材购买方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三、购买方提交材料
(一)采购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须有木材经营内容)。
(二)采购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若授权委托,委托人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联系电话(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领取报价单后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填写报名报价单(加盖公章)、报价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资质信息。报价单位需将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密封后交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森林资源培育科。
四、询价方式
1.询价内容:报价以采购方自行评估核算进行报价。木材运输和伐区可利用剩余物收集、装车、运输及承担施工安全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木材、伐区可利用剩余物购买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2.采购方式: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自行组织询价,由培育科负责组织询价。
3.报名、报价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培育科报名时领取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7:00时止。
3.联系单位: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森林资源培育科
联系人:冯广静 联系电话:13518548890
联系人:李 华 联系电话:13985794532
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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