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在场纪委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
二、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四、受理本场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在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控告。
五、调查处理场内部门、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党纪、党规和政纪案件,并按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参与林场工程建设、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七、完成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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