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顺市林业局《关于对关岭自治县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违规审批等有关情况的通报》。经核查,贵州黔源华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华通公司”)在项目报告编制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根据《贵州省林业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违规事实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1. 引用文件依据不充分:黔源华通公司编制的《关岭县光照水电站岗乌农业光伏电站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设对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所引用审批文件(黔能源审〔2021〕251号、安发改办〔2024〕2号)与项目实际内容不符,且未能提供自然资源部门用地意见,致使报告依据缺乏支撑。
2. 存在质量缺陷:《报告》未按照专家意见及技术规范,对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进行评估,关键数据缺失,得出的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影响报告质量。
3. 隐瞒未批先建事实:黔源华通公司与业主单位在明知项目已开工建设的情况下,未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隐瞒项目未批先建的事实。
二、处理决定
1. 信用惩戒:将黔源华通公司列入贵州省林业行业失信 “黑名单”。“黑名单”影响期限为 1 年,披露和解除的日期均以公布日期为准。
2. 行业通报:由贵州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在公众号、行业工作群等平台公示处理决定,并同步向省林业局报送。
本次处理决定旨在维护我省林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后续望贵司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