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区特别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对于国家生态安全意义重大。贵州,是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全省25个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022年初,《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出台,正式赋予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要求贵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贵州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2022年11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实施方案》,制定36项重点任务、49项重点任务清单,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创新生态建设机制等方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持续走深走实。
机制落地,成效彰显。作为我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释放司法体制改革红利,逐步走出一条“司法护绿”特色之路。
自2007年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以来,森林覆盖率超63%的贵州,不断健全生态司法体系,在全省法院优化设置35家环保法庭,将绿水青山纳入司法管辖,在全国率先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全过程,以司法实践推动生态治理形成“闭环”。
游客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万峰林景区观光游览(2023 年 8 月 25 日摄) 新华社发(袁福洪摄)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红枫湖滋养着数百万贵阳市民,如今取水口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而十多年前,红枫湖湖面曾暴发蓝藻,水质急剧恶化。
为保护沿湖百姓共享清澈碧水,2007年,全国首家环保法庭——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在红枫湖畔揭牌,当年即审理了“第一案”——位于红枫湖上游的贵州某化工公司污染侵权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
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方面,贵州也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4年10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提起诉讼,原因是县环保局没有对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进行处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身份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这在全国还是首例。法院受理此案,确认了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这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是第一次。
此后不到一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状告”县环保局,又成了另一个全国首例。
2015年12月,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部分企业违法生产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福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确认,被告锦屏县环保局的行为违法。
这起“官告官”案件是2015年7月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全国首例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例有专家陪审员进入合议庭参与审理的生态环保案件。
“司法力量介入,形成了‘铁拳’震慑。”曾在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担任首任副庭长、现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的罗光黔说,十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升,企业生产行为更加“绿色”,见证了贵州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体系日益成熟。
202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推广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贵州省13个方面3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列入推广清单。其中,河湖长制+河湖司法协作机制、地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等创新机制,成为司法护绿贵州探索的突出典型。
生态司法格局专业立体
从司法角度来看,生态环境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06年,有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出现255起环境纠纷案件,只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主要原因在于,受环保鉴定技术规范相对缺乏、办案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等因素影响,此类案件一度办理效果不及预期。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涉生态环境类案件的监督、审理和执行方式。对此,贵州积极构建专业立体的生态司法格局,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专门法庭立体化。贵州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类案件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逐渐形成“省法院环资庭+9个中院环资庭+35个基层法院环保法庭”的环境资源审判格局。
省法院环资庭,主要负责全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归口审理,统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9个中级法院环资庭,主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35个基层法院环保法庭,具体设置在某一家县级法院,是负责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门力量。
“贵州注重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法官,把专业的事情办出理想的效果。”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苟泰强说。
——公益诉讼多元化。随着法规不断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从立法最初的四大领域发展到现在的“4+11+N”。“4”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指新增的11个法定领域,“N”指逐步扩展的新领域。
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外,贵州司法部门特别聚焦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形成贵州公益诉讼检察多元化品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毕节市检察院跟进有关部分地区向溶洞倾倒垃圾问题线索,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力量,摸排发现辖区多个县区12处喀斯特溶洞存在生活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直排、溶洞内畜禽养殖、构筑物搭建等严重破坏溶洞生态环境问题。两级检察机关9个办案单位20余名干警一体化办案,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近70吨,投入270余万元用于改善雨污分流管道、增设垃圾处理装置等,于2024年8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典型案例。
作为传统的农业省份,贵州一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度依赖土地资源。贵州检察机关紧盯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目前已累计督促挽回、复垦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高标准农田3.6万余亩。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开展杂交水稻制种高标准农田保护小专项,通过办案督促岑巩、天柱、三穗3县属地政府投入3600余万元专项资金,推动杂交水稻制种高标准农田建设1.2万余亩。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第八检察部)主任肖俊介绍,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29件,发出检察建议66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34件。通过案件办理,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7处、清理河道61公里、挽回林地1127亩、复垦耕地1305亩。
形成生态司法保护“治理闭环”
涉生态环境以及资源保护案件如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生态司法保护必须考量的问题。近年来,贵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可供借鉴的办案模式,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形成“治理闭环”。
——探索“司法+碳汇”模式。2024年10月,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CCER)重启后贵州省首张碳票交易在梵净山下的江口县完成。这是江口县将碳汇认购融入生态修复司法实践,由公益损害当事人以自愿认购碳减排量方式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成功案例。
2023年6月,姚某等人在江口县民和镇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姚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姚某向林业部门提出申请,自愿认购碳汇(碳票)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替代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铜仁城投集团绿源林产有限公司持有的01号碳票,是全国CCER项目重启后的第一张碳票,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次第一张碳票。本次交付的碳票由公益损害当事人姚某出资认购,碳减排量95吨,交易单价每吨85元,总价大约8100元。
苟泰强介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林业局等部门于2023年联合印发意见,规范“认购碳汇”工作程序。目前,贵州9个市(州)法院均已开展林业碳汇认购相关工作,“司法+碳汇”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促进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环境“修复者”。
贵州省林业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贵州积极探索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以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履行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成为有效破解新形势下涉林案件执行难的可操作方式之一。
——建设功能多元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丽介绍,贵州各级法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了64个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融合发挥审判、修复、宣传、教育、治理等功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水平。
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的4A级景区马岭河峡谷,设有全国首个针对喀斯特地貌环境成立的司法保护基地。
贵州是世界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完全的地区,以壮丽的溶洞、奇特的地下河流、陡峭的岩壁和广阔的河谷著称。马岭河峡谷作为其中代表,堪称自然奇迹。该基地位于兴仁市下山镇民族村,面积320余亩,是兴义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林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还原被破坏的森林资源的重要种植实践基地。
“设立保护基地,有利于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减少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兴义市人民法院院长史顺宁介绍,法院以保护基地为依托,采取“保护+预防+审判+治理”模式,以喀斯特景观资源峰林、峡谷、石林等作为保护核心区,定期开展司法巡护,以点带面,建立“预防、打击、发展、保护、教育”一体化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今年7月初,巴西高等司法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安东尼奥·本杰明,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创始人、牛津大学教授詹姆斯·桑顿等一行,前往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实地调研。他们表示,深刻感受到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的发展和演进,认为中国的环境司法制度优势日益凸显,正在为世界作出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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