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14日讯(记者 张艳玲)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凝聚全社会爱鸟护鸟合力,以最严密法治筑牢鸟类资源保护屏障。
多部门协同构建鸟类保护立体防线
近年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林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全方位鸟类保护工作格局。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破坏鸟类资源犯罪,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犯罪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林草部门则通过资源监测、栖息地保护等科学举措夯实保护基础。
今年9月4日,国家林草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17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聚焦保护实践、专项打击、宣传教育三大任务。各部门协同推进下,专项行动已形成强大声势。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正是深化专项行动、强化普法宣传的重要举措。
典型案例释放三大司法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例集中体现三大鲜明导向:严惩重点保护鸟类犯罪,打击新型跨区域犯罪,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这为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提供明确指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明确对其保护的司法力度。陈某铭通过捕鸟网、诱鸟叫声等手段,非法猎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800余只并出售牟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董某君使用粘网和诱鸟器猎捕包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在内的鸟类880余只,获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此类判决彰显了对珍贵、濒危野生鸟类的重点保护态度,助力纠正乱捕滥食陋习。
针对流窜作案、跨省作案、网络销售等新型犯罪模式,案例体现精准打击思路。张某等人从贵州跨省至河北非法捕猎数百只“三有动物”棕头鸦雀,通过网络拍卖销往全国,均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冯某海等人在内蒙古、安徽多地猎捕蒙古百灵、画眉鸟,运输至山东出售,获刑五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这些判决有效斩断跨区域非法交易链条,遏制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蔓延。
针对非法猎捕、运输、贩卖分工协作的犯罪链条,案例突出全环节打击理念。李某等人在宁夏、内蒙古等地猎捕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陈某范收购后运输至安徽孵化喂养并出售,陈某伊协助运输,三人分别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获刑十个月至八年不等,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全链条打击模式彻底摧毁犯罪网络,从源头遏制破坏鸟类资源行为。
代表点评: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生态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巍指出,野生鸟类对生态环境具有基础性地位,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生存条件。陈某铭案的判决既体现了罪刑均衡原则,也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强化了公众对生态保护刑法规范的认同,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刑事法治框架。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三中学教师官启军表示,辽宁省法院通过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专项行动等举措筑牢生态屏障,此次入选的董某君案正是辽宁省法院严惩危害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犯罪的生动实践。她希望法院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增强公众保护自觉,凝聚全社会合力,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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