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为更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近日,滇桂黔三省区两级法院及“贵州茂兰——广西木论”连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活动在荔波举行。
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怒雄,双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发喜,广西环江县法院副院长谭桂宁,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倪安,荔波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孙瑞,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余登利等人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参观了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资源法治教育基地,听取了荔波县环境保护法庭庭长郭明学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蓝丝绒”系统工程创建理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治教育基地的介绍,紧接着到荔波县法院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党员加油站、廉政文化长廊等,并在荔波县法院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分别就怎样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司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联动工作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会上荔波县人民法院与环江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配套制度协议书》,协议书包含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立案工作制度、环境资源案件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动互动制度等八项配套制度。
翌日,与会人员走进茂兰保护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点——尧古村,实地查看传统村落的少数民族建筑、民族技艺、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保护情况,在石上森林植物园区开展联防巡护活动。
据悉,茂兰与木论保护区开展联防活动已达14年,旨在加强保护区的联动管理与建设,实现资源大保护格局。而今,两区资源保护队伍中,又加入了司法助力。2022年10月,荔波县人民法院与环江县人民法院签署《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书》,首次建立跨区域、跨领域环境保护司法工作制度,开启了黔桂两省区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协作的新篇章,至今已分别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巡护、生物多样性会议3次。
“行而不坠,未来可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用高水平司法保护助力高质量生态发展,打好组合拳,合力绘就“天空蓝”“生态绿”的美丽画卷,为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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