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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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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基层在加强野外生产性用火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有序、安全、规范开展计划烧除,有效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指导意见》包括计划烧除对象、烧除时段、烧除程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组织保障等内容,原则上各地以村(组)为单位,按照“三烧三不烧”的要求,须于当年11月至次年1月31日集中组织完成计划烧除。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贵州将依托林长制压实属地各级林长工作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贵州生产性农事用火管理“从被动变主动”,通过依法管控、疏堵结合、统一实施、规范流程、严格监管,积极主动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助力冬春农业生产有序开展,防范露天违规焚烧污染,为生态安全和农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实现各方共赢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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