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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创新采伐管理机制 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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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榕江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各级林长统筹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全面推进采伐限额管理、审批模式创新、资源高效转化等六大领域改革,形成覆盖“审批-采伐-经营-收益”全链条的制度创新体系,激活林业资源价值转化动能,全力破解传统林木采伐管理中审批流程复杂、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失衡等问题。

一是简化流程,激发小微采伐活力针对林农分散经营中“小批量采伐审批难、成本高”痛点,首创30立方米以下人工商品林承诺制审批模式。林农只需提交采伐位置、树种、数量等基础信息并签署生态保护承诺书,即可现场领取采伐许可证,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立等可取”。改革实施以来,累计办理采伐证1063份,覆盖0.57万亩林地,采伐蓄积量2.64万立方米,为林农节省采伐设计费用18.5万元

二是科学管控,释放规模经营潜力创新人工商品林皆伐面积审批机制,将传统蓄积量审批转换为“按面积定额管理”,科学划定不同林龄、树种的单位面积采伐阈值。试点以来,为林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共计812份,采伐面积21659亩,采伐蓄积20.09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份数与采伐蓄积分别增加25.9%和25.3%。为林农节省采伐设计费用70.3万元。

创新利用,实现生态经济双赢在严守生态红线前提下,探索公益林和风景名胜区人工商品林“小班经营”新模式。依托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对49个公益林小班和81个景区人工商品林实施采伐、补植珍贵树种等改造,累计采伐蓄积3.86万立方米,带动林农增收1173元。建立采伐收益反哺”机制,由采伐人出具造林承诺书,保证拿出部分木材销售收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伐迹地更新,形成“以林养林”良性循环。

试点以来,全县累计释放采伐蓄积24.56万立方米,带动林业综合产值提升1.29亿元,惠及1949户林农。森林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可持续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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