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州动态
黔南州三举措强化风景名胜区管护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黔南州现有风景名胜区12个,总面积13.95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5.32%。近年来,黔南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景观资源保护、建设项目管控、执法监督整治各项工作,立足规划源头、监管过程、执法末端全链条管控,细化落实三项关键举措,全力推进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抓实规划管控,筑牢开发准入“防火墙”。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准入,依托自然保护地科学评估成果,有效衔接各类规划,科学划分功能分区,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报批,为资源规范化管护提供依据支撑。目前,全州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全部获得省政府批复实施,福泉洒金谷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已获得省林业局批复实施。规范项目准入审查,严格落实“避让优先、合规审批、监管到位”的原则,严控风景名胜区内非必要开发建设活动,对无法避让且符合占用条件的项目,全过程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核准手续,强化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各项生态保护举措。2025年以来,累计指导16个项目完成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核准手续。

二是强化立体巡护,织密常态监管“一张网”。构建“地面巡查+卫星遥感+群众共管”立体化监管体系,严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发生。强化地面巡查监管,由林业主管部门联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建专职巡护队伍,科学规划巡查线路,每月对风景名胜区内河谷地貌、喀斯特景观、人文遗迹等重点区域进行1次以上常态化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实行“发现—登记—处置—复核”闭环管理。强化卫星遥感监测,充分利用国土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定期比对疑似变化图斑,组织现场查验核实,实现现代技术监测与实地核验有机衔接,确保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2025年以来,完成涉及风景名胜区54个疑似图斑核实,经核实,均不存在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强化社区共建共管,依托风景名胜区资源优势,通过开展生态旅游、聘用管护员和生态护林员等多种形式,引导当地居民参与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利用,促进风景名胜区与社区协调发展,形成“专业管护+群众监督”的监管模式,不断夯实风景名胜区管护基础。

三是健全联合执法,守好生态管控“安全闸”。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督查整改闭环机制,严厉打击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违法行为。林业与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了《自然保护地内四类违法行为案件和线索移交的实施细则(暂行)》,打通林业、生态环境案件移送通道,加强风景名胜区内非法修路、开矿、筑坝、建设四类突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印发了《黔南州“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风景名胜区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协同开展日常监管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针对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有序推进整改销号。2017年以来反馈涉及风景名胜区的“绿盾”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