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4〕2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现有贵A8CP73业务保障用车,资产编号CL2007000001,资产名称三菱轻型越野车,资产原值398000.00元,累计折旧398000.00元,净值0元,取得日期2006年7月28日。该车辆使用年限已达18年,行程里程39.99万公里,车辆严重老化。经有关部门鉴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评估值4475.00元。
现对该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林业局机关纪委或省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反映。
特此公示。
省林业局机关纪委电话:0851-86829196
省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电话:0851-86570277
省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贵州省长江上游珍稀
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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