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9月14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10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改期先后6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不断提高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率先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带头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分析汇总,对巡视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化推进、闭环式销号。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组织人员力量,精心起草整改方案,形成“1+2”整改方案(1个省委巡视整改方案及台账,2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其中巡视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55个问题,研究制定19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原则,全面真查实改,确保整改质量。
三是强化调度督促。局党组书记对巡视反馈的33个问题牵头推进整改,先后11次对退耕还林资金兑现、林地资源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开展调研督导;分管负责同志先后3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调度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党组其他同志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巡视整改就抓到哪里;局巡视办坚持一月一调度,重大问题随时调度;加强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等协作联动,定期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形成上下联动、全力抓整改的良好格局。
四是强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更加聚焦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边推进整改、边发现问题、边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长效。集中整改期间,针对项目、资金、风险防控等问题,制定《省林业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规定》《省林业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工作举措确保真改实改
截至2025年4月26日,省委巡视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完成率70.27%;分解细化为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项,完成率72.72%;制定的19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74条,完成率89.69%。其余问题整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工作安排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深化内化转化为林业实践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局党组带头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巡视以来,通过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处级干部培训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两山理论”“三绿并举”“四库建设”等重要论述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两山”理论落地落实,2024年,关注当前林业产业发展技术堵点、难点支持科研项目44个、科技推广示范项目55个。按照《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林地利用指南(试行)》《贵州省特色林业产业栽培技术指南》等指导各地科学利用林地发展林业产业,2024年开展技术培训40余次,覆盖2300人(次)。将赤水、黎平、荔波列为第一批贵州省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试点,全省林业总产值达4654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352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952亿元。二是扎实落实“三绿并举”。下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遵义、黔南州、六盘水、毕节和铜仁等5个市(自治州)组织开展3.65万亩灌木林改培乔木林试点建设工作。三是积极推动“四库”建设。推动《贵州省“产业链金融”推进油茶产业实施方案》《贵州省“贵林贷”金融产品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地落实,出台《贵州省林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并在省级层面印发《贵州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支持“以竹贷塑”全链条奖补。认真落实《贵州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库。
2.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准确,履行新时代林业工作职能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精心实施林草资源保护项目。贵阳市环城林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基本完成建设。遵义市赤水河及乌江流域外来入侵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已基本列入支持建设项目范围内。草海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省级验收工作。对全省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自查排查。桐梓县、江口县、望谟县、关岭县、黔西市、七星关区等6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制定《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重工程项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双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链条管理流程。二是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国储林项目监管,制定国家储备林项目优化整顿实施方案、检查验收办法等,建成并启用“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监管系统”,实行信息化、图斑化、全流程监管。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监管,开展“护绿黔行”涉林执法专项行动,对典型案例进行挂牌督办。加强古树名木资源监管,制定《贵州省损害古树名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全省登记在册古树名木投保。三是认真落实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一县一策”方案,有序稳步推进兑现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3.针对“落实林业改革责任不够有力,攻坚克难的精神还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贵州省集体林地承包流转合同办法》,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对原林权登记档案移交情况进行再清理。加强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对全省人工商品林赎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资源资产得到充分利用,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经营收入实现增长,林场内部激励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制定《2025年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推进计划》,正在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将野生动物标识管理相关文件纳入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省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厅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动林长制地方立法,《贵州省林长制办法》已列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预备立法项目。
4.针对“统筹全省林业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谋划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等,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工作。制定《省林业局“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从森林草原防火、网络安全、信访维稳、野生动物保护等19个方面开展排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积极向国家争取到林业系统防火项目11个。切实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新增森林消防队员646人,专业队员人数达3575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制发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录制《贵州森林防火宣传公开课》,组织开展“情系一片绿 心防一把火”防火主题宣传。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5.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并执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直属单位分别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汇报、开展党建督导等方式,加强局党组对下属各级党组织的督导,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定期向省委报告。认真组织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制定省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要时节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视以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视工作。认真履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纳入集中学习,围绕学习主题作重点发言。通过班子成员碰头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班子间谈心谈话,对下级新任职的“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组织开展部门“一把手”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加强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听取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开展监督提醒谈话。到分管部门、联系党支部上廉洁党课、参加直属单位党委年度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严格按照“一案一整改”有关要求,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局直有关单位开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整改”,确保整改“后半篇文章”取得成效。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自查自纠,及时查找“一案一整改”不规范问题,并督促整改。
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执纪问责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聚焦重大事项,强化政治监督,制定《省林业局机关纪委2025年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关于加强纪检工作与督查督办、审计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森林防火、退耕还林资金兑现、殡葬改革涉林事项等开展监督,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7.针对“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够,存在一定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涉林项目管理。加强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入库,督促资金专款专用。制定《贵州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产业项目管理指南》《贵州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评价指南(试行)》,下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2021—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2023年度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中央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预算安排挂钩,在省级预算“二上”编制时,对预算执行进度低,被财政收回或申请结转量大的项目、单位大力压减。三是加强财务风险管控。对《省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举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暨林业系统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强化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核算和资金项目管理能力得到了提升。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加强调研。对事关林业长远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课题征集,择优选出10个课题作为2025年度林业重大问题调研选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贵州林权抵押贷款的优化路径研究》入选2025年度省委重大问题调研课题的立项课题,《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森林“四库”建设路径研究》入选2025年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二是规范津补贴管理。严格执行《省级评审咨询专家劳务费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对违规发放的评审费、咨询费予以清退。制定《省林业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家评审费、授课费等津补贴管理。三是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制定《省林业局党建督导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机关党建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建考核指标等要求,对全年党建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在制发文过程中开展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的通知》,提高文件质量,切实改进文风,提高文件实效。四是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并组织开展群众教育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统一购买《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规范大全》,发放给局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责令相关党支部对群众观点薄弱的有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9.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修改完善《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党组成员间的交流沟通,班子成员对资金分配、重大人事任免等事项,逐个进行表态发言,确保重大事项充分讨论、科学决策。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把牢思想开关;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整改方向。在民主生活会上,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
10.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才建设。持续抓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博会引才等工作,鼓励专家人才积极申报特殊津贴、参与职称评审等,提高自身待遇。完善人才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减少人才流失,确保人才队伍相对稳定。二是统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政策文件,按规定对在同一职位或领导班子任职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开展交流调整。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台账,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原则。修订《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局党组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监督指导各直属单位坚持由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将群众公认度作为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指标,把看推荐票与看平时、重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有机结合起来。四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11.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能上能下制度,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处理。抓实抓细政治素质考察,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强化结果评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2.针对“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2024年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25次,并将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提请局党组研究;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四强”党支部建设,获2024年省直机关“黔进先锋·四强党支部”7个。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党建督导,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将警示教育纳入各类教育培训必修课,持续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机关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议,2024年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4次。局机关党委组织学习党组织设置、党支部换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发展党员等有关规定,组成调查组开展党员及党员身份认定,对违规发放的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和支委每月补贴,已从党建工作经费归还到党费账户中,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规范表决事项。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单独召开会议、单独记录,制定《省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每年举办1次党务纪检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筹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
(四)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3.针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在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有关问题,深入分析研判问题原因,对各保护区监管失职失察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下发《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组织88个县区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下发《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2025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以及考核提出具体要求。制定《省林业局关于切实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开展林木采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制定《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延续)办事指南(试行)》《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审查要点》,进一步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效率。
14.针对“深化整改和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成立全省涉林直补资金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拖欠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地制定“一县一策”整改方案,严格按方案分阶段推进整改。巡视指出符合兑现标准未兑现的退耕还林资金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造林绿化弄虚作假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21-2023年造林绿化完成任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地按期推进整改。
三、深化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经过不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尚需进一步用心用力、持续推进。下一步,省林业局党组将继续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审核意见,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巡视整改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攻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二是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坚持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注重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规章制度体系,用制度的刚性约束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三是将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谋划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以改促建,进一步全面深化林业领域重点改革,全力推进“三绿”并举创新发展,持续推动森林质量提高、保护水平提升、产业发展提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29196;电子邮箱:(https://lyj.guizhou.gov.cn/hdjl/zwzx/xjgk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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