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扎林罚决字[2024]第03号。
(二)被处罚人:李某某。
(三)执法部门:贵州省林业局
(四)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月31日
(五)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31日凌晨2:00,在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冷水沟分场羊圈坑林区偷挖矿山,对林地实施了破坏,破坏面积496平方米。
(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罚款玖仟玖佰贰拾元和责令于2024年2月底前恢复植被的行政处罚。
网站地图| 网站帮助| 隐私声明| 版权保护| 联系方式| 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林业局 承办:贵州省林业信息和宣传中心 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1-86570806
Copyright@2013 版权所有 黔ICP备19004640号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118号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91号 邮编:550001 网站标识码:5200000053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