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扎林罚决字[2024]第07号

发布时间: 2024-11-20 14:33 字体:[]

(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扎林罚决字[2024]第07号。

(二)被处罚人:谭某某。

(三)执法部门:贵州省林业局

(四)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五)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9月7日,擅自在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冷水沟分场动物园林区修建堡坎并作硬化处理,对林地实施了破坏,破坏面积1872平方米。

(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谭某某行政罚款壹万捌仟柒佰贰拾元和责令于2024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