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扎林罚决字[2026]第01号

发布时间: 2026-01-15 09:37 字体:[]

黔扎林罚决字[2026]第01号

(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扎林罚决字[2026]第01号。

(二)被处罚人:余某某。

(三)执法部门:贵州省林业局

(四)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年1月6日

(五)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23日,余某某在修文县苏达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内整地,破坏了林地,面积3300平方米。

(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余某某行政罚款三万三千元整和责令于2026年3月31日前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