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林业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6-29 17:01 字体:[]


  半年来,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抢抓机遇,乘势发力,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新常态,全省林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了良好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领导继续高度关注林业发展,克志书记多次对林业工作提出要求,敏尔省长亲自参加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远坤副省长多次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林业工作,为林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持。


  (一)造林绿化快速推进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和地方财政加大林业投入,截止目前,累计落实林业投入24.54亿元,为全年任务目标36亿元的68.17%,其中中央资金23.65亿元。提前下达2015年营造林生产预安排计划,便于各地提前安排准备。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营造林面积207.04万亩,占半年目标任务100万亩的207.04%,其中人工造林172.63万亩。整体进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启动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42.4万亩,加大造林绿化巡查督导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和部署,经充分调研,编制完成了《贵州省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60%造林绿化规划》并上报省政府审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年度计划任务55.15万亩,占计划数70万亩的78.7%。争取到国家新一轮退退耕还林2015年计划任务160万亩。下达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资金4.09亿元,建设任务105万亩。天保工程落实森林管护面积6910万亩,管护人员17431人。完成2014年度造林补贴项目造林面积30.29万亩,占计划任务数31.68万亩的95.6%。完成贵阳环城绿化建设绿化面积1.76万亩,占任务数的83.52%。遵义市投入城乡绿化建设资金18.27亿元,高标准完成景观绿化面积9.1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800多万株、四旁植树1600多万株。完成育苗面积3.95万亩,预计生产合格苗木9.1亿株。


  (二)林业改革扎实推进。配合省政府开展农村集体林地还权赋能试点,扎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机制创新,支持凤冈等有条件的县开展林权管理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开展非林地上的林木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商品林政策性保险的多元化保险模式,全省公益林投保面积达7703.11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705.52万亩。《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已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执行。制定了《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编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方案》。完成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摸底调查和调研工作,草拟了《贵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初稿)》。


     (三)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申报2015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下经济项目48个,总投资27049.7万元;林产加工类贴息项目117个,拟贴息1700万元;花卉项目65个,总投资6.09亿元。安排500万元花卉产业专项资金,拟对10个花卉项目进行补助。牵头实施的现代高效农业(林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96个,上半年签约项目5个,签约资金12.3亿元。玉屏、天柱两个油茶示范园区建成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4000亩;累计投资5000余万元,林下间作、套种中药材6200亩,新培育1年生油茶苗木200万株。玉屏园区在2014年度“全省213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考评中排名第三。大方县九龙天麻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产品荣获中国森林食品示范品牌称号务川县荣获中国葵花松之乡称号。组织赫章县等5个核桃示范基地申报第二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经充分调研,编制完成《贵州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并上报省政府审查。完成中幼林抚育任务273.0万亩,占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度任务数500万亩的54.6%。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完成森林经营面积1.6万亩,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面积4250多亩。上半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6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占全年目标任务800亿的45.0%。

  (四)资源管理不断加强。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时上报“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严格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上半年共完成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361起,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2.8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亿多元。加强对我厅委托8个市(州)、28个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配合贵阳专员办完成了15个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项目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外业工作。2014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外业工作全部结束,目前正在进行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2014年度森林覆盖率指标统计监测复核工作全面完成,监测结果已上报省小康办。全省连清复查外业调查工作正在开展,已完成3688个固定样地的复查工作,占全省5500个样地数的67.05%。编制完成《绿色贵州建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考核(核查)工作方案》,现正在征求意见。201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累计支出51676.9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70.83%,资金兑现率同比增长8.35%。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7667起。侦破了贵阳市大地房开非法占用林地案,六盘水非法猎捕、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叶猴系列案,毕节市织金县某建材厂非法占用林地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黔东南丹寨县、施秉县、榕江县侦破的3起非法采伐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国家有关部委评选为全国典型案例


   
       
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514起,查处6061件,查处率为93.05%。涉及金额9200多万元,行政处罚人数6650人。全省9个市州森林公安局已全部升格为副县级单位。全省森林公安受理各类案件4835起,查处4315起,查处案件总数同比上升45.43%。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受害森林面积为9100多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07‰。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有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全省完成除治松材线虫病面积6800亩,超额完成除治任务。全面完成越冬期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及趋势预报。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41.7万亩,成灾面积9600多亩,成灾率仅为0.08‰。


  (五)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扎实推进。申报贵州省2015年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13个、湿地生态补偿项目1个、奖励项目6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2个,总投资2.2亿元。组织从江加榜梯田等9处湿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望谟苏铁、盘县八大山、兴仁清水河等3个保护区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印江洋溪、思南四野屯2个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科考外业工作基本完成。《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上年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大娄山片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基本完成,云贵高原片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启动。2014年度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基本完成,2015年度外业调查工作已完成的60%。组织开展林业系统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习水保护区铜灌口水库灌区工程建设和麻阳河保护区林地开垦行为。茂兰兰花、黔西南州兜兰、习水县古茶树3个植物之乡申报材料编制基本完成。


  (六)支撑保障能力继续提升。“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基本拟定,“十三五”时期林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完成。组织开展涉林资金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申报国家林业局有关科技项目10项,比2014年多5项;省科技厅年度项目27项,比2014年增加7项;林业厅林业科技年度项目68项,青年人才专项基金项目46项。申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项目26个,资金3000万元。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管理自评工作,所有项目都为优等收集到近五年来的林业科技成果80余项,通过国家审查进入成果库48项。《油茶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等11项油茶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正式发布。17项地方标准获批准立项。“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省质监局批复同意目前正在积极筹建。落实省级林业科技示范户建设资金55万元,安排科技示范户项目8个,首次对示范户进行挂牌管理。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受训人员达5794人次。上半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投入信息化建设经费达1000余万元,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三期建设工程全部完成,实现了县级以上单位全覆盖。《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征求修改意见。省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已通过验收。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新开设“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坚守两条底线 推行两个问责”专栏,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网站点击量与去年相比有大幅度提高。


   
     
(七)林区民生不断改善。深入林区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56万元。争取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883万元,第一批中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873万元,项目正在实施。配合交通部门完了成国有林场(区)道路调查摸底工作。全省森林公安13个单位的业务技术用房已全部开工建设;9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办公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22个正在开工建设中。扎实开展同步小康驻村第二轮帮扶从江县工作,编制完成《贵州省林业厅帮扶从江县工作规划(2015—2017)》,选派5名干部到从江县帮扶锻炼,初步明确2015年帮扶资金6000万元。指导湄潭县永兴镇完成2014年度城镇周围绿化2628亩。永兴镇省级示范小城镇考核排名由2013年的39位上升到2014年的21位。制定省林业厅帮扶湄潭县永兴镇小城镇建设2015年工作计划》,初步明确帮扶资金100万元,协调遵义市、湄潭县初步落实造林绿化资金300万元。


        (八)林业宣传深入开展。在中央及省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上半年累计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要媒体刊登我省林业新闻报道600余条。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对申报省级森林城市的市县进行了检查核实、评审,凯里、赤水、习水、印江、七星关5个县(市、区)获省级森林城市命名。完成了习水箐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完成了石阡鸳鸯湖、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大方大海坝、织金桂花县级森林公园以及平塘县绿草滩生态园5家单位作为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华夏古村镇”创建活动,完成了普定县猴场乡仙马村、从江县岜沙苗寨、兴义市南龙布依古寨、黎平县八舟村、锦屏县文斗苗寨、江口县云舍土家民俗文化村、思南县郝家湾古寨7家单位申报“华夏古村寨”工作;完成了“全国生态文化村”初审工作。
      (九)机关建设持续强化。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好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厅直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逐项分解2015年省级职能绩效目标和机关建设目标任务,将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目标全年全面完成。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加强老干部形势政策教育,认真落实老干各项待遇。继续抓好非林专业干部职工林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抓好2015年新进人员考录工作,充实和优化林业干部队伍。完成林业系统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2015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和廉洁从政意识。通报厅直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限时整改。充分利用涉农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加强对涉农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健全完善厅机关工作纪律和制度,持续抓好厅机关干部“四风”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全省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完成营造林任务难度大。今年,国家下达我省营造林生产计划980万亩,为2014年470万亩的2.1倍,但有国家工程项目支撑的造林面积比重小,造林任务十分繁重,加之由于我省财力薄弱,完成难度很大。


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视不够。有的对工作安排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口头上,没有认真落实。有的只重视栽“路边花”搞示范点,而忽视深山远山的荒山造林。大部分市、县资金难以足额落实。造林管护不到位


三是“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仍然突出。在资金和项目检查中发现,有的市、县和单位对项目和资金争取十分积极,但在项目批复和资金下拨后,实施进度慢、建设质量差,资金不及时拨付甚至挪用。


四是违法征占用林地现象难以消除。政府行为、行政干预导致林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部分地方以修路、电网改造、招商引资等为名,“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方式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森林火灾仍然频繁时有发生。林区群众传统的耕种习惯仍未改变,森林防火意识仍然淡薄,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巡逻设卡不力、人员巡护不到位,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综合防控能力不强,部分地方森林火灾仍然呈现高发态势。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下半年,是“十二五”收官的关键时段,也是“十三五”开局的重要准备阶段。全省林业系统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发12号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6月16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指导工作期间,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又提出了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希望贵州守住两条底线,努力走出发展新路。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印发实施,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中发12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林业实际,对全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更大的投入支持,奋力加快林业发展,为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走出发展新路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二)继续推进林业改革,突破发展瓶颈和束缚。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及相关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逐步放活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编制和采伐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原料林限额管理和采伐审批优惠政策,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选择部分县乡开展取消商品材采伐计划试点,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积极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将林权纳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引导乡、村建立信用体系和森林资源评估机制。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资源保险,拓宽保险品种,降低经营林业风险和融资成本,扩大商品林投保面积,提高投保率。建立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完善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县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表。完成《贵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编制并争取批复实施。


       (三)进一步加快营造林进度,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在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任务安排上对我省重点倾斜支持。争取《贵州省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60%造林绿化规划》出台实施。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造林补贴项目,落实好扩大天然林保护各项工作。抓好雨季和冬季造林时节,加快推进人工造林进度,做好补植补造,加强造林管护。组织开展绿色贵州建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考核(核查)工作,确保营造林进度和质量。督促指导各地编制省级财政绿色通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抓好小康寨、产业园区、旅游村寨绿化。组织开展育苗核查及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确保优良种苗上山造林。

  (四)快速发展林业产业,推动实现兴林富民。争取《贵州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出台实施,指导各地编制计划规划。完成20万亩刺梨产业基地建设任务。抓好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和笋用竹、花椒、板栗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林业招商引资,推动签约项目履约落地。认真做好入驻园区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亲商爱商的良好发展环境。认真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木材储备生产基地和低产林改造项目和德援项目,促进森林质量提高。整合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权流转、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权融资等资源和政策,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全省林业产值统计的范围、指标、数据采集的口径,努力做到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我省林业产值的真实情况,确保完成今年全省林业产值800亿元的目标。


        (五)严格管理森林资源,强化红线意识。加快推进《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进程,力争在年内审议通过。继续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委托、下审批事项的指导、培训和督查。严格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制定下发《贵州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研究制定《贵州省占用征收林地预审制度》。开展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清查,严厉打击未批先占行为。实施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修订《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公益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编制2014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2015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公布各市(州)、县(市、区、特区)2014年度森林覆盖率。推进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七次复查工作。全面总结森林保护“六个严禁” 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坚决实行问责,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林业生态红线保护意识。争取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野生动植物之乡、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申报成功。完成《贵州兴义喀斯特国家公园(试点)总体规划》的报批。推进落实国办发42号文件和省政府34号会议纪要精神,统一森林公安机构名称,明确执法权限。全力推进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扎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检查督导,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抓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对重点地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进行检查,防止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六)加强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增强支撑保障能力。做好到期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迎检准备,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7个跨区域项目现场查定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林业局科技攻关、“948”、标准化等项目。加强在研项目的管理,重点加强“油茶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专项的现场查定及验收工作,完成“提高林分质量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贵州珍贵优质阔叶用材树种培育与示范”等厅重点科研项目验收。组织好省科技进步奖的初评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林业局标准化示范区及行业标准项目,加强对“赫章县核桃标准化示范区”等9个标准化示范区的现场查定及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刺梨培育技术规程”等6个行业标准及“核桃育苗技术规程”等12个地方标准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发布。完成“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


   
    
(七)大力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行业形象。进一步加大林业宣传工作力度,为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凝聚正能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改进林业系统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非林干部林业知识培训。加强厅门户网站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及时高效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全省林业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力推进林业综合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三项制度、优化改进系统功能。制订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林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