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毕节市林业局,省林业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林业局第39次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贵州省林业局贯彻落实<贵州省协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至省林业局发展规划研究处。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12月17日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局贯彻落实_贵州省协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方案_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