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林场函〔2023〕27 号
关于印发《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
(2022—2035年)》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科技管理部门:
现将《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科技厅
2023年3月27日
(1.此件公开发布;2.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851-86825719;电子邮箱:
slyjlczmc@163.com)
附件
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
(2022—2035年)
前 言
种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林草种业既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事业,也是现代农林产业体系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强调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省林草种业,为全省树种结构调整、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品质优良、品种多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林草种苗,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和乡村振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贵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及《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草种苗工作 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特组织编制《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深入分析当前林草种业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林草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以2021年为基准期,规划期限至2035年,2022~2025年为近期,2026~2035年为远期,近期发展目标与《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有效衔接。
目 录
林草种业是指以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为基础、以林草品种改良及良种繁育为核心、以提升优良林草种苗、穗条供给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林草种业质量监管能力为保障的战略性、基础性事业,事关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支持指导下,我省林草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能力、质量监管及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提升,为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种苗基础。
(一)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初见成效
制定《贵州省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规范了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管理。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特色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目前正在组织成果汇编。建立赤水市竹类、三都县珍贵阔叶树种、望谟县油桐、省国有龙里林场高原植物、贵阳市长坡岭林场特色乡土树种等5处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以及思南县楠木等8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集中收集竹类、油桐、楠木等10多个树种种质资源1500余份;依托全省林木良种基地收集保存杉木、马尾松、油茶等树种的种质资源3000余份,开发了刺梨、贵州金花茶、高山杜鹃等特色种质资源。
(二)林木良种选育推广能力稳步提高
坚持采取种苗管理机构+科研单位+基地的模式,开展了油茶、核桃、花椒、杉木、马尾松等主要树种良种选育,“十三五”以来共审(认)定“黔油1号”油茶、“黔椒1号”花椒、“玛瑙红”樱桃等林木良种43个。完成了杉木第三代遗传改良,推进油茶、核桃、澳洲坚果等经济林品种选育。选用优良组合建立杉木杂交种子园,实施马尾松种子园大树矮化技术,大幅提升良种产量。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稳定在70%以上。
(三)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逐步增强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种苗培育,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培育造林绿化苗木67.87亿株(丛),18处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年可产杉木、马尾松、华山松等良种种子5000公斤,油茶、核桃、刺梨等良种穗条4000万条,2021年,全省培育各类苗木20.83亿株,其中造林树种苗木16.75亿株,林木种苗供应能力不断增强。种苗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至2021年,经济林和珍贵树种占比达到80%。
(四)林木种苗监管及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制定印发“《种子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考基准表”,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建立油茶、刺梨、核桃等23个审(认)定经济林良种DNA指纹图谱库,成为全国率先应用DNA技术开展林木良种品种鉴别的省份之一。持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种苗市场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取消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考核、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省级人民政府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全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程序,做到可当场办结,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及时公布和更新造林苗木相关信息,初步建立林木种苗供需预测预报制度,有效指导种苗生产培育。搭建贵州省林木种苗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全省林木种苗大数据平台,为种苗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提供种苗供求信息、数据报表、技术资料等服务。取消苗木最高限价,促进产业发展。
(五)草种业发展稳步推进
草资源保护体系初见雏形,创新利用成效初显,目前已建草种质资源圃2个,收集保存优良草种资源300余份,培育新品种25个,其中国家审定13个,省级审定12个,全省草新品种直接应用推广覆盖40多个县(市、区),累计推广种植草新品种176万亩。各地立足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探索形成了一批草产业发展典型模式,如集种草—奶牛养殖—牛奶加工—市场营销一体的生态奶业“独山模式”、石漠化治理—生态恢复—扶贫开发的“晴隆模式”、高山草甸综合利用—科技引领—民族区域融合发展的“威宁灼圃模式”,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并推广应用,成为省内外可借鉴典型。建成1万吨干草加工中心,填补省内干草生产加工研发平台空白。
我省林草种业取得的成绩,在全省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距离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程度不够
已完成的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时间跨度较长,普查精度不能满足目前林业生产需求,对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的支撑不够。对已收集种质资源的特性研究不深,评价鉴定工作还较为滞后。
(二)林木良种品种不能满足林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对珍贵用材、生态抗逆、观赏园林植物等的品种选育研究力度不够。在核心种质构建、亲本选配、早期选择、生物技术的应用等方面还较为欠缺,长期育种试验基地建设滞后,种业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林木种业科技力量严重不足,社会资本对林木良种选育的参与度低,育种效率不高,林木良种品种少、类型相对单一。
(三)林木种苗供需失衡问题长期存在
长期以来,受造林计划和资金下达时间滞后及地方林业产业调整过快等因素影响,种苗生产与实际造林需求的衔接不畅,供需失衡问题长期存在,结构性矛盾明显,种苗市场波动较大。总体上存在部分种苗供过于求,而部分树种或品种又供不应求甚至无苗可用的情况。
(四)种苗产业发展缓慢
种苗产业缺乏龙头带动,规模小、品牌少、经济效益不高。可育苗土地分散、破碎、坡度大,难以规模化、机械化生产。大部分地区有效积温偏低,苗木年生长量较小,生产成本相对高。大多数种苗生产企业育苗技术相对粗放,供应种苗特色品种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五)草种业保护和利用发展水平不高
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不健全,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能力不足,乡土草种栽培驯化与选育水平有待加强;创新能力较弱,育种处于低发展水平,新品种区域测试基础条件薄弱,高产、优质、多抗的草品种少,难以满足生态修复、饲用、观赏、食用药用、以草治草等对多功能草品种的需求,供需矛盾仍旧突出。草种市场发育不成熟,缺少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草种市场监管机构不健全,缺乏草种质量认证,品种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他要求“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要开展资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这些重要指示,为林草种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根本遵循。加快林草种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迫切需要。
(二)是推动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高质量发展是时代的主题,种业是林草事业的基础,林业草原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有高质量的种苗作为坚强支撑。加快林草种业发展,才能提供优良种苗,才能培育高质量的森林资源。近年来,我省森林资源实现了持续增长,但质量不高的问题一直非常突出。因此,我省迫切需要培育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要在良种繁育、壮苗生产上下功夫做文章,在良种繁育上取得新突破,我省林草事业才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我省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了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及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我省森林覆盖率已达62.12%,但生态脆弱,森林质量不高,破坏后很难短时间内恢复。种苗是决定国土绿化及生态保护修复成败的关键因素,《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提出2021至2025年,预计新增特色林业产业面积346万亩,珍贵林木培育193万亩,低产林改造1000万亩,国储林建设898万亩,退化林修复50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从品种、数量、质量等方面对种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复杂山地地貌和脆弱立地的我省而言,良种的作用更加关键。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等需要大量的良种壮苗,加快林草种业发展,培育适应性好、抗逆性强、经济性状好的优良品种,才能确保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产业发展收到预期效果。
(四)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省是典型的山区省份,依托山区、林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发展珍贵树种、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加快林草种业发展,通过创新种苗+旅游、种苗+林下经济、种苗+互联网等模式,打造更美的宜居乡村,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五)是增强我省种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种业已成为国际农林业竞争的战略高地,竞争成败的关键在于种业科技水平。我省林草种业整体水平不高,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很不匹配,这也促使我省必须加快林草种业发展,做大做强我省林草种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种业发展和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种业安全和生态安全观,立足我省地方特色,深入实施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林草良种选育与推广、林草种苗生产基地建设、林草质量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贵州林草种业发展,为筑牢贵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种苗基础,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贡献种业力量。
——坚持高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以林草良种选育为突破口,强化林草种质资源收集评价、生物育种技术、良种规模化扩繁技术等基础研究,补齐林草种业短板。加强制度创新,搭建研究试验平台,促进资源人力整合,完善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推动林草种苗科研和生产融合发展,形成攻关合力。
——坚持科学引导、持续发力。完善政府对林草种业基础性、公益性和应用技术研究的长期性扶持机制,强化种子穗条良种生产基地建设。坚持种苗企业在种植材料扩繁推广中的主体地位,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培育壮大种业企业。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考虑贵州资源禀赋、科技实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重点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草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所需的树种草种。筛选具有发展潜力的树种草种,启动育种前期工作。巩固传统主要造林树种和经济林树种的种苗繁育比较优势,持续做精做专。
——坚持依法治种、强化监管。深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林草种苗行政管理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进林草种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持续优化种苗供求信息等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有序的林草种业市场环境。
以2021年为基准期,规划期为2022~2035年,2022~2025年为近期,2026~2035年为远期。
——近期发展目标
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库个数比目前增加50%,达到18个,布局合理、保护有效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发布可供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开发一批特色林草和花卉种质资源,选育林草良种30个、新品种3个以上,珍贵用材树种实现良种突破。新建和升级改造林木良种基地15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优质种穗的本地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建立保障性苗圃40个以上,稳定保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特色林业产业项目的用苗供应。到2025年,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达75%以上。
——2035年远景目标
收集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更加全面系统,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取得重要成果,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林草种质资源交换、共享、惠宜制度建立,高效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林草良种选育与种质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林草育种科研试验基地更加完备,林草种苗高层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育成具有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林草良种达8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5%以上。
(一)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
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汇编及出版,开展重要树种和特色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切实掌握全省林木种质资源家底。立足本土珍贵用材树种、速生用材树种、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树种、观赏树木,以及我省特有或其他特殊价值树种,按照全面性、科学性、系统性、代表性的原则,通过采集种子、穗条等方式广泛收集,积极引进气候相似地区的优良种质资源。
开展草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省草种质资源本底。建设草地固定监测点,提高固定监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草地返青期、生产力、盖度、枯黄期等监测水平,开展样地监测、物候观测和农户入户调查,摸清底数,补齐全省草地基本情况、基础数据短板。
(一)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通过原地、异地保存相结合,建设一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科学保存贵州丰富的林草种质资源。对珍稀、濒危、特有、优良的天然林木群体,采取设施保存、划定保护范围、设置样地、设置永久性标识牌等方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监测和管理。依托各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国有林场以及科研机构,结合全省不同生态区域,布局一批异地保存库,将分散各地的种质资源,以及人工选育的种质材料进行集中保存。
(二)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建设
依托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部门现有草种质资源保存基础,建立以资源圃(库)为核心、试验站分圃为补充的草种质资源集中保存体系,推动草种质资源长期安全保存。加强草种质资源的收集、更新和保存,加强省外优质草种资源的引进。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开展已收集林草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和利用研究。围绕植物形态特征和生态适应性等,开展生物量指标、抗逆境特性、抗病虫能力、遗传多样性等评价,着力构建核心种质库。公布一批可供利用的林草种质资源目录,提高林草种质资源利用效率。
专栏一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程 |
全面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及成果汇编。 |
全省 |
2025年 |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工程 |
续建5处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新建2个及改扩建8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基本稳定15个省级以上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不断提升其功能,具备保存、科研、推广等为一体的综合种质资源保存库。 |
规划在赤水、三都、望谟、思南、龙里等 |
2025年前完成续建、新建、改扩建任务。2035年全面完成功能提升。 |
贵州特色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工程 |
完成重点收集保存树种及贵州特色林木种质资源专项调查 |
全省 |
2025年前完成山桐子、西南红山茶,其它展期至2035年 |
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常规育种与现代育种技术相结合、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持续开展林木良种育、繁、推工作,逐步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
(一)林木良种选育
以专家领衔、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为平台、保障性苗圃为基点,围绕木本油料、珍贵用材、特色经济林、速生用材、生态抗逆、木本观赏等方向,持续开展选育技术攻关。建立良种选育的持续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规模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推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良种培育。注重用材树种材质、抗性等品质的改良与提高,加快林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分子遗传标记等技术的应用,进一步缩短林木育种周期,提高林木育种效率。
优化林木品种审(认)定程序,完善良种引种备案制度,及时在国家林草良种信息公布平台录入良种数据,实现在线查询等功能,提升品种管理信息化水平。
专栏二林木良种选育项目 | |||
项目 |
树种选择 |
关键技术研究 |
建设期限 |
木本油料树种育种工程 |
山桐子、油茶、核桃、光皮梾木等。 |
山桐子育种群体构建及优良单株选择研究、雌雄株分化及早期性别鉴定技术;高产稳产油茶品种选育,本土特异油茶种质开发利用,油茶不同品种搭配技术研究,鲜食和工业用核桃专用品种挖掘;光皮梾木优良单株选择。 |
2025年前选育良种品种7个以上;到2035年,选育良种品种15个。 |
珍贵用材树种育种工程 |
楠木、杜仲、榉树、猴樟、滇楸、檫木、水青冈、鹅掌楸、红豆树等。 |
优树选择技术、育种群体构建及特异种质挖掘,分子辅助育种技术应用,高准性的早期选择技术研发,高价值木材形成机理及材性育种技术。 |
2025年前完成楠木、水青冈、杜仲等树种育种群体构建;2035年,选育良种品种5个。 |
经济林树种育种工程 |
皂荚、无患子、澳洲坚果、花椒、板栗等。 |
专用品种的定向选育,优良性状的富集叠加,优质澳洲坚果品种选育,果用皂荚、笋用方竹品种选育,其它经济林新优品种研发。 |
2025年选育皂荚、澳洲坚果等良种品种15个以上;到2035年,选育林木良种30个。 |
速生用材树种育种工程 |
光皮桦、桤木、杉木、马尾松、杨树等。 |
核心育种群体构建、骨干亲本育种值挖掘、优异种质早期选择技术、高产无性系品种选育、种子园建园材料筛选、特殊配合力杂交组合筛选等。 |
2025年前推进光皮桦等育种群体构建;到2035年选育良种品种10个。 |
生态抗逆树种育种工程 |
柏木、化香、清香木、白刺花、华山松等。 |
不同类型抗逆树种筛选,抗逆性状基因的鉴别与逆境条件模拟,抗逆性状相关分子标记开发及辅助育种等,造林技术与特定抗逆树种的配套熟化。 |
2025年推进育种群体构建;到2035年选育良种品种10个。 |
木本观赏植物育种工程 |
杜鹃、西南红山茶、月季、乌桕、荚蒾、蓝果树、火棘以及彩叶树种等。 |
矮化株型种质的挖掘,不同性状种质的杂交聚合,抗病种质筛选,观赏价值品鉴体系建立,高效规模化繁殖技术。 |
2025年前推进杜鹃、西南红山茶、乌桕等育种群体建设;到2035年选育良种品种10个。 |
(二)草种选育及区域测试
强化草育种理论和方法研究,传统常规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提升我省草品种选育技术。推进乡土草种驯化利用,加快优质高产抗逆突破性品种选育工作。加快选育应用不同生态类型的草原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和草牧业发展的乡土草种,以及针对不同功能类型的生态草、饲草、草坪草、观赏草、能源草、药用食用草等进行重点选育。
加强草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开展草品种多年多点联合测试,能准确测定草品种丰产性、适应性、抗性、品质等主要性状,客观评价测试品种(材料)的经济利用价值、生态价值和适宜种植区域,支撑我省草业发展。
专栏三草种质资源创新项目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草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工程 |
采集保存全省草种质资源,系统整理已收集保存的草种质资源,建设种子质量检测平台。 |
花溪 |
2025年 |
草种质资源专项普查工程及精准鉴定评价 |
全面摸清家底,普查覆盖全市88个县(市、区),完成贵州草种质资源专项普查工作。发布草种质资源评价目录。 |
全省 |
2025年完成专项普查至2035年完成评价及发布草种质资源评价目录 |
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工程 |
新建6个省级草品种区域试验站。 |
花溪、兴义、长顺、独山、威宁、凤冈。 |
2025年 |
草品种选育利用工程 |
开展适宜草种的选育、栽培驯化、种子繁育和产业化利用研究,选育15个以上优良草种 |
全省 |
2025年选育8个,其余展期至2035年 |
坚持“良种+良法”配套,通过科学的栽植管护方法,使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特性得到充分发挥,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配套栽培技术研发,针对不同良种品种,梳理提炼出适宜的栽培技术措施,积极推行标准化种植。将林草良种纳入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好国家和省林木良种补助政策,降低良种生产成本或购苗成本,促进本地适生良种苗木的推广使用。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应优先使用适宜造林区域推广的林木良种。依托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积极营造良种示范林,充分展示良种效益,并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大力宣传良种使用成效,提高社会对良种的认知程度,促进良种推广,提高良种使用率。
专栏四林草良种示范林建设项目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良种示范林营建工程 |
对已选育良种建立示范林25处,展现品种特性,促进新优品种推广应用。树种以山桐子、油茶、花椒、核桃、澳洲坚果、杉木、油桐等为主。 |
根据示范林品种特性和栽培地气候环境,选择立地条件适宜的地块,优先布局于良种基地、国有林场和保障性苗圃。 |
2025年前建设示范林10处,至2035年建设15处. |
良种配套栽培技术研发工程 |
不同良种品种的适宜推广区域、造林立地选择、幼龄期至成林期管理等栽培技术措施研发。 |
全省 |
全规划周期 |
牧草良种提质增效技术建设工程 |
以良种良法良技配套关键技术创新为核心,开展多元化草种组合技术推广,提高综合效益。 |
Ⅰ、高海拔区(2000米以上),Ⅱ、中高海拔区(1200-2000米),Ⅲ、中低海拔区(800-1200米),Ⅳ、低海拔区(800米以下)分层次进行组合式布局。 |
全规划周期 |
建立健全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骨干,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基础,一般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为补充的林木种子生产供应体系。
(一)良种基地建设
加强良种基地树种的结构调整,新建或升级改造一批良种基地,推进科研、生产和管理深度融合,提升良种基地生产能力。推进杉木、马尾松等树种高世代种子园营建,优化亲本配置,实行精细化管理,保障全省杉木、马尾松全面良种化栽培的用种需求。对初步获得优良材料的楠木、水青冈、赤皮青冈、猴樟等珍贵树种,以及柏木等抗逆树种,建立初级种子园,提升其供给能力。对山桐子等木本油料、刺梨等特色经济林树种及无性繁殖成熟的用材树种,利用新选育的无性系品种为材料,大力营建采穗圃,保障种条供应。大力推广种子园树体矮化、去劣疏伐、人工授粉、树体管理等技术措施,提高良种生产能力。持续开展良种基地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地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现代生产技术设备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种子穗条质量。
加快推进牧草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评价及选育优良牧草,新建独山高羊茅、多花黑麦草、白三叶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威宁小黑麦、燕麦、扁穗雀麦牧草良种繁育基地,望谟、兴义南盘江杂交狼尾草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加快良种高效繁育与栽培示范推广,提高自主选育品种的覆盖率。
(二)一般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对当前生产急需、良种材料缺乏,通过新建种子园短期内难以投产的树种,建设采种林提供种子供应。以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和重点树种专项调查为基础,在优良种源区划定一批种子生产基地,适时采取去劣疏伐等改造措施,生产具有一定改良程度的种子。结合林业生产需要,主要建设楠木、榉树、红豆杉、檫木、红椿、滇楸等树种。
(三)林草种子收储
按照“严管种子 放活苗木”的思路,以市(州)为单位开展种子(穗条)收储,提供给当地或省内育苗单位培育苗木,实现“省内采种 省内育苗”,提高种子遗传品质和适应性,保障种源安全,做到省内造林“适地适树适种源”。做好现有种子仓库的维修改造,提高仓储能力。
专栏五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主要建设树种草种 |
建设期限 |
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
以良种生产为主,同时强化科技创新研发、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 |
都匀、黎平、黄平、天柱、威宁、赫章、贵安、南明。 |
油茶、核桃、山桐子、皂荚、刺梨、杉木、马尾松、华山松、柏木、水青冈、光皮桦、鹅掌楸等 |
2025年完成8处 |
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
通过不断升级改造提质增效,着力提升良种生产能力。 |
全省。 |
油茶、核桃、澳洲坚果、蜂糖李、油桐、板栗、刺梨等 |
2025年完成7处 |
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
新建牧草良种繁育基地1个。 |
威宁 |
光叶紫花苕、扁穗雀麦、威宁洋萝卜等。 |
2025年 |
一般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
新建或升级改造采种基地20处以上。 |
全省。 |
檫木、楠木、水青冈、银杏、麻栎、楸树、榉树、红豆杉、红椿等 |
2025年建成 |
其他良种基地建设提升 |
对已建种子园、采穗圃等实施提质增效,强化管理,提升良种供应能力,促进良种利用水平。 |
全省。 |
油茶、山桐子、核桃、油桐、皂荚、刺梨、板栗、澳洲坚果、蜂糖李等 |
全规划周期 |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完善和优化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实现生产基地化、育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和市场规范化。
(一)保障性苗圃建设
建设林业保障性苗圃40个以上,大力培育林木良种、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特色林业产业树种、乡村绿化美化树种等苗木,保障国土绿化、树种结构调整、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的苗木需求。
(二)其他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对园林绿化树种、社会造林苗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育苗为主导,大力培育高规格、高质量、多品种苗木,推动种苗产业发展。通过提供信息指导、优良品种、生产技术等,大力采用轻型基质育苗、容器育苗、组织培养工厂化育苗等先进技术,提高育苗质量,稳定生产数量。
专栏六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保障性苗圃建设工程 |
建立保障性苗圃40个以上。 |
全省,优先布局国有育苗单位。 |
2025年 |
注重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的生产经营技术研究,提高种子、穗条生产质量和产量,提高采种制种水平,保障省内优良种穗供应。
根据树种特性,积极采用轻基质容器、扦插、嫁接、根菌接种或组织培养等方式,围绕育苗水肥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定向育苗技术研发,降低育苗成本,提升苗木质量,促进苗木生产标准化、规模化。
专栏七种苗繁育技术研发项目 | |||
项目 |
树种选择 |
关键技术研究 |
建设期限 |
优质乡土树种种苗繁育工程 |
山桐子、红豆树、鹅掌楸、香椿、水青冈、赤皮青冈、离蕊金花茶等 |
无性繁殖技术、根菌接种调控技术、不同树种育苗轻基质配比、定向育苗技术装配熟化等 |
2025年 |
以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开发为突破口,构建林草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较为完善的品种研发、繁育与示范、生产、销售多元化、规模化的服务体系。建立各级林草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和企业结合的林草良种生产与繁育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林草种苗龙头企业。立足贵州特色优势种质资源,逐步打开省外种苗市场,助推贵州省林草种苗产业跃上新台阶。
专栏八种苗产业建设项目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种苗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
扶持壮大省内种苗企业,完成18家林草种苗龙头企业评定及发布。 |
全省 |
2025年 |
斗南花卉贵阳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
支持贵阳市建设“斗南花卉贵阳交易中心和花卉物流分中心”,建成3万亩以上百合种球(种子)生产基地。 |
贵阳 |
2025年 |
加强《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保障性苗圃管理机制,制定《贵州省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推进种质资源管理、良种推广使用、生产经营许可、林草种苗质量监管等办法和标准的修订。强化林草种苗普法和宣传培训,提高林草种苗从业者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等行政管理事项改革,强化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互联网+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林草种苗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林草种苗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用苗质量。积极探索林草种苗联合执法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解决林草种苗跨区域执法难的问题。利用林木种苗DNA指纹图谱鉴定等技术,加强特色经济林品种鉴定,实现省内主要经济林和产业树种良种品种监管覆盖,确保种苗质量可追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用苗质量。
完善种苗大数据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电子档案、专家服务、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数据统计调度等功能,为林木种苗现货交易和新品种展示提供场所,解决供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抓实政策解读、技术咨询等服务,收集发布林草种业信息,引导种苗生产,搞好余缺调剂。支持社会团体建立林草种业协会,发挥其桥梁纽带、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加快推动林草种苗市场化销售步伐,不断优化林草种苗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提高林木种苗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推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为社会资本和各类经营主体进入林草种苗产业做好服务。
专栏九林草种苗监管及服务能力建设 |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布局 |
建设期限 |
种苗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
升级改版贵州种苗APP,建设贵州种苗大数据信息平台,增加电子档案、专家服务等功能;进一步优化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数据统计调度等功能。 |
全省 |
2025年前 |
省级草种检验检测中心 |
现有的草种检测实验室进行提质升级,建立服务全省的草种检验中心。 |
独山 |
2035年前 |
DNA指纹图谱鉴定技术研发 |
持续研发林草品种鉴别技术,丰富可鉴别品种,提高鉴别效率。 |
全省 |
2035年前 |
本规划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有三类:一为林草地临时占用对常见野生动物生境造成干扰及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二为配套设施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粉尘、噪音、工程污水,相关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三为林草良种培育、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林草种业基地建设时,应使基地与周围环境有机地融合,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构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基地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基地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提高执法力度,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二)水土保持措施
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水土流失的根本生物措施为植树种草,及时恢复植被,但要因地制宜,沟壑斜坡上适宜营造护坡林,沟壑中则应沿着侵蚀沟道植树,若有必要应辅以工程措施。
(三)噪声
确定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四)大气污染
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饰、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水泥等易飞扬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库存内存放,堆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压实、覆盖。
(五)水污染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回填土堆放场、泥浆水产生处设沉淀池,沉淀池大小根据排水量和所需沉淀时间确定。
(六)固体废弃物
在施工过程中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泥浆和建筑废料的处理、处置方案。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口、运输路线比较短和运输时间比较少的路线。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用,砂浆、混凝土倒运时应采取防撒落措施。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严禁乱倒垃圾、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一般要求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七)面源污染
推广“四节”(节种、节肥、节水、节药)新技术,引导和鼓励科学施肥,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技术,实现水肥一体化,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严禁使用已淘汰的化学农药,及时清理感病虫害的植株,采伐后及时清理迹地。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森林、草原具有改善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主导性地位。种苗是林业草原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林地草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本规划建设项目是为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林业草原事业发展的需求而提出,规划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很小,只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各市(州)相关环保要求,采取必要的常规性环境保护措施,可以使规划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加强对林草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行业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把林草种业发展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地位和重要地位。从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方面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做好本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林草种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把种业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加强省、市、县林草种业项目库建设,高质量谋划一批种质资源普查、鉴定和评价、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种苗繁育技术、良种选育等基础科研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基本建设投资,加大地方各级财政对种业项目的持续性投入,建立林草种业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商业化育种,构建多元化林草种苗建设投入机制。
夯实林草种苗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构建种质资源共享和转化平台,推动省域种质资源依法开放共享。以林木种质资源、林木良种基地为平台,建立“科研单位+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的林草种业合作机制,推动林草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和良种高效选育,促进产学研融合。积极推行“揭榜挂帅”,推动林草种苗核心技术攻关。健全林草种苗科研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提升转化效益。
围绕林草良种选育、种苗繁育等领域,采取短期聘用、柔性引进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具有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用好用活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稳定现有林草种苗科技人才。强化林草种业人才团队和乡土专家团队建设,加强基层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加大培养力度,壮大林草种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