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5 17:41 字体:[]

徐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的提案》收 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 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森林经营碳汇体系构架的建 议
    2023 10 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 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 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首批发布了造林碳汇(CCER)等 4 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目前国家 暂未出台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2023 10 月,按照省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林业碳票登记及交易管理 规则(试行)》要求,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 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规范全省林业碳票开发计量监测工作, 创新地将森林经营纳入林业碳票项目开发范围。支持省林科院强 化对贵州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对森林碳汇效益提升 监测研究,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构建以 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为主的多目标经营模式,创新集成符合贵州实 际的固碳增汇森林经营技术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森林经营计量监测方法,争取启动 贵州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省林科院等科研院 所开展森林经营方法学研究,力争总结出国家认可、具有特色的 森林经营方法学,为实现我省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打下基础。
    二、关于积极争取将贵州森林经营碳汇纳入顶层设计的建 议
    2023 10 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温室 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批发布了造林碳汇等 4
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按要求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 可以用于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的配额清缴抵销、大型活 动碳中和、企业碳排放抵销、国际履约等方面,可以激励更广泛 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衔接国家政策,加强与生态 环境部对接,组织有关技术单位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相关政策技 术研究,助推更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落地贵州。
    三、关于多措并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0212023 年,省林业局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全省林业系统 人员先后进行了 5 期林业碳汇专题技术培训,共计 560 余人参加 培训,专家就林业碳汇基础知识、项目开发及管理、碳汇计量监 测等方面进行授课,有效提升基层林业部门林业碳汇工作的能力 和水平。同时,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高职已开设林业技术和园 林技术两大专业,拟招生 500 人,将积极探索高职专业林业技术 (林业碳汇方向)人才培养的途径。
    下一步,我局拟于近期举办 2024 年全省林业碳汇技术培训 班,重点讲授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相关政策要求、《造林碳汇》方 法学等内容,并组织推动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此外,将优化 贵州省林业碳汇联盟,成立省林业碳汇专家委员会,为全省林业 碳汇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四、关于搭建东西部互动发展的碳协作平台的建议
   2023 年—2024 年期间,省林业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黑 龙江省、湖南省、四川省等兄弟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就林业碳汇开 发交易进行了沟通调研。省林业局组成调研组到江西省、湖南省,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湖南岳阳林纸公司等地学习考察。与上海 捷亦碳、无锡宝通等实力企业对林业碳汇发展、人才技术合作等
方面开展交流座谈。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 对接,借助东西部协作的发展契机,到广东等地区学习交流考察, 并就黔碳东卖进行沟通对接,积极探索以林业碳汇为载体的跨 省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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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6 27 日 
   (1.此件主动公开;
     2.联系人:聂小丽,联系电话:1800851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