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钟山区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调整相关国家二级保护林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全省“富矿精开”战略方针,解决煤矿高质量发展后顾之忧,2024年8月26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我局及其他部门联合印发了《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43号),我局主要职责为“指导试点示范项目选址及临时占用林草地手续办理等工作”。
二、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如涉及占用林草地,需要办理临时占用林草地手续。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林地分级管理相关规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等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因此,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原则上只能使用Ⅳ级保护林地,如能满足“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条件,可以使用Ⅲ级保护林地。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除项目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外,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试点地点应尽量避免选择乔木林地。
三、经对接钟山区林业局,建议中提到的汪家寨镇沙坝场村火母沟地块和保华镇发箐村点均不涉及Ⅱ级保护林地,其中:汪家寨镇沙坝场村火母沟地块涉及8亩Ⅲ级保护林地,该项目已纳入《六盘水市钟山区“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满足使用Ⅲ级保护林地的条件;保华镇发箐村点地块不涉及林地。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牵头开展第二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林业要素保障服务,指导六盘水市、钟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选址工作。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8657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