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平县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发展矛盾冲突问题的改进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面
2020年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按照“全省统筹、市州督导、县为单位”的要求,在融合“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黄平县完成县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呈报黔东南州纳入州级整合优化方案后,报省级汇总形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于2023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函报国家林草局,经国家层面多轮次审查并完成公示。黄平县通过整合优化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建制村、开发区、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地块共计1.28万公顷。整合优化后,黄平县共有自然保护地3个,总面积2.90万公顷。
2025年6月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要求在现有整合优化方案基础上,保留一批符合设立标准的,归并一批功能相近、地域相连、管理可行的,撤销一批达不到标准、空间破碎严重、保护价值不高的,建立空间布局合理、边界范围清晰、管理规范有效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据此,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5年6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自治州)县抓落实”的思路,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预计在7月份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家林草局、抄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根据目前黄平县报送的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拟将黄平上塘朱家山自然保护区归并到舞阳湖国家级森林公园。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黄平县共有自然保护地2个,即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
下步,我局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报批工作,争取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尽早获批。
二、关于法律法规修订方面
根据目前黄平县报送的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整合优化后黄平县有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2个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方面: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管理。据了解,国家层面正在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工作,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森林公园方面: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级,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3年10月10日印发的《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若今后国家层面开展管理办法的修订,我们将极配合国家层面做好修订相关工作。
三、关于资金支持方面
根据目前黄平县报送的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整合优化后黄平县有舞阳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2个自然保护地。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印发的《贵州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4〕10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可用于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管理能力提升。黄平县可通过申报项目方式,申请该项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指导黄平县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6月29日
(1.此件主动公开;
2.联系人:张 琴,联系电话:1811198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