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02 14:46 字体:[]

程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态护林员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拓宽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提高队伍稳定性”的建议

2016年以来,除中央财政资金外,我省先后3次自筹资金,分别于2017年、2019年和2020年新增省级生态护林员指标,将生态护林员队伍规模由2.5万名扩大至18.28万名,省级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在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基础上,扩大至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每人每年1万元发放劳务报酬,政策收益面进一步扩大。为持续推动生态护林员规范管理,确保岗位稳定落实2021年,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了《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每年联合印发相关选(续)聘通知,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培训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依托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健全生态护林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补助挂钩,促进了生态护林员队伍的良性运转,队伍稳定性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修订《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选聘范围,完善档案信息管理、进退动态管理、考核考评与薪酬发放机制,确保选聘管理科学规范。

二、关于“提高生态护林员待遇保障,增强积极性”的建议

生态护林员属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国家层面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情况纳入对各省区的年度考核评估。在巩固脱贫成果过渡期内,若通过减少中央和省级生态护林员指标提高待遇保障,可能将导致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规模减少。对此,我省不断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指导播州、荔波等县(区)探索生态护林员以效定补绩效考核办法,旨在实现生态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例如,播州区构建镇、村、组级管理员村级护林小分队队长+生态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结构,将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分为基础劳务补助和管理员劳务补助进行发放,各级管理员及生态护林员每月可获得基础劳务补助700元,按照管护职责、管理责任及考核结果,镇、村及组级管理员可获得不等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员劳务补助,镇级管理员最高不超过2300/月,村级管理员最高不超过800/月,组级管理员最高不超过300/月。荔波则按时段分岗,结合森林防火期差异化发放补助,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全勤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提升至2650/月,普通护林员650/月;非关键期,所有护林员补助统一为650/月,表现出色的普通护林员可晋升为全勤护林员,反之降级。播州、荔波生态护林员管理模式获得了国家林草局的认可,并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前瞻性探索和实践意义。为持续加强权益保障,我省每年提供18.28万名生态护林员保险捐赠,意外伤害和见义勇为保险保额共计20万元/人。各地结合实际筹集资金增加保险额度,例如黄平县协调社保资金为全县1321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0万元/人;在装备配备方面,我局将中央和省级森林防火补助1373万元下发至各县区用于购买防火物资装备,为生态护林员解决装备配备资金来源,保障护林员安全履职。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上对接,对外协作,对内联动。一是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汇报我省生态护林员管理、补助发放及指标优化等情况,力争国家政策支持。二是积极与省人社厅沟通,力争提高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待遇政策支持;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探索优化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做好中央和省级指标优化,争取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生态护林员指标弹性调整。三是与保险公司加强商谈增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保险额度等事宜,以满足生态护林员的保险需求。

三、关于“完善生态护林员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实效性”的建议

2021年以来,各地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会、技能大赛等形式,全省累计组织生态护林员培训1.5万余次,培训超110万人次。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2024年印发《贵州省生态护林员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机制》《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建立“四级联动”责任体系(省-市-县-乡),推行“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管护区域100%覆盖。近年来,我局开展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及管理调研,赴9个市(州)、39个县(市、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国有扎佐林场、省国有龙里林场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生态护林员履职及管理情况、完善管理机制意见建议。此外,我局高度重视“最美生态护林员”宣传选树工作,自“最美生态护林员”宣传选树活动启动以来,已累计评选出60名省级最美生态护林员及3名国家级最美生态护林员。近年来通过多渠道开展生态护林员慰问,慰问人数达5000余人,慰问金额1100余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省委宣传部开展20最美生态护林员宣传选树,通过典型示范,增强生态护林员的荣誉感与获得感。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从优化选聘条件、职责界定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继续开展《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修订意见调研。在此,诚挚邀请您对《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甘君洁联系电话:0851-8657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