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
《毕节市林业局关于调整2017年纳雍县玛瑙红樱桃采穗圃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毕林呈〔2021〕9号)收悉,根据《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省级植被恢复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林种复〔2017〕69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对纳雍县樱桃采穗圃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请你局加强项目监督指导,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发挥项目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
附件:1-27 附件:纳雍县樱桃良种采穗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审批表.xls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