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息烽县、播州区2020年度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5 14:25 字体:[]

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息烽县、播州区2020年度省级林业改革

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林业局和财政局,息烽县、播州区林业局和财政局:

为解决退耕还林先建后补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2020年2月,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在下达的2020年第一批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培育)中,专项安排息烽县208万元,播州区353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退耕还林先建后补的种苗及造林补助费。同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解下达2020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其中安排息烽县0.52万亩、播州区10.56万亩,同时一并将每亩400元的种苗及造林补助费下达到县。近日,你们报送了《贵阳市林业局  贵阳市财政局关于申请将2020年第一批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培育)调整为补植补造、抚育资金的请示》及《遵义市林业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请求调整播州区2020年第一批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培育)使用计划的请示》,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培育)的通知》(黔财建〔2020〕17号)专项安排息烽县208万元、播州区3531万元,本次调整后支出科目仍为森林培育,主要用于补植补造、抚育管理、重点区域绿化、低产林改造、林下种植等,不得用于与森林培育无关的支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768号)明确的造林投资标准,其中补植补造控制在600元/亩、抚育管理控制在200元/亩、重点区域绿化控制在3000元/亩、低产林改造控制在350元/亩以内,林下种植按行业标准控制,间接费用(包括退耕还林年度作业设计编制、本次森林培育实施方案编制、自查验收、分户丈量等)不得超过总资金的5%。

二、编制方案

请息烽县、播州区有关部门按上述要求,抓紧编制《森林培育实施方案》,按行业管理要求要达到作业设计深度,并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要将项目落实到乡镇、村及山头地块,“实施方案”于8月8日前报市级财政、林业部门共同审查批复,资金使用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总投资及投资标准等)由市级以正式文件于8月18前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并附审查批复后的“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将根据市级报送的资金使用计划再另行下达调整通知。

息烽县、播州区2020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中央资金400元/亩种苗及造林补助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黔财建〔2020〕332号)要求,依规据实兑付。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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