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交通运输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转报来的S201线岑巩县羊桥至朱家场公路等4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延期的相关资料收悉。经核,S201线岑巩县羊桥至朱家场公路改扩建工程于2017年7月28日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7〕428号);S203线枫香湾至岑巩思旸公路长坳至思旸段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23日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6〕184号);岑巩县兴隆至后坝公路(兴隆至大有段)改造工程于2016年12月12日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6〕999号);玉屏七里冲至岑巩白水(陡滩至白水段岑巩境内)旅游公路于2018年9月27日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8〕595号)。
以上四个项目未能在有效期内获得建设用地手续,鉴于本次申请延期是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延期的申请,其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7〕428号)延期至2023年7月28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6〕184号)延期至2022年3月23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6〕999号)延期至2022年12月12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8〕595号)延期至2022年9月27日。请你单位及时到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林业局窗口办理延期手续。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8月6日
抄送:黔东南州林业局,岑巩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