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龙里县猴子沟水库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延期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我局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同意原批复《省林业局关于龙里县猴子沟水库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黔林资函〔2019〕25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8日。
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使用期满后,你单位应立即按照《龙里县猴子沟水库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经龙里县林业局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林地交还原林权权利人,继续从事林业生产。
贵州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7日
抄送:黔南州林业局,龙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