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2022年我省出现罕见长期高温干旱气候,森林受灾严重,大量松树死亡,特别是部分松材线虫病疫区枯(病)死树成倍增加,大量枯死松树成为媒介昆虫入侵载体,极易引发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传播扩散。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及2022年10月14日省政府“三农”重要工作视频会议上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要求,有效预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病虫害蔓延成灾。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枯(病)死松树清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本次枯(病)死松树清理专项行动,主要是落实《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总体方案(2021-2025)》的计划,对2022年全省秋季普查发现的55.99万株枯(病)死松树及后续产生的枯死松树彻底清除,全面完成年度除治任务,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实现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年度目标。
二、行动内容
(一)清理枯(病)死松树。松材线虫病疫区县要根据2023年度防治方案的目标、任务、除治措施开展疫木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技术规范,将疫木干、枝采取旋切、粉碎、焚烧等除害处理,并规范处理伐桩,保质保量完成清理任务。非疫区以秋季普查结果为本底数据,按照非疫木技术要求清理枯死松树。疫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先行除治疫情小班及靠近重点生态区域的疫点乡镇,后期除治非疫点小班。枯(病)死松树除治方式总体按照安全利用的思路,探索疫木利用、补偿林农,减少林农损失,减少除治阻力。
(二)严格监管疫木。松材线虫病疫区在除治过程中要加强山场监管,制定值守制度,防止疫木下山入户,对采伐山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要全面清理,禁止藏匿,对运输加工的疫木要制定监管方案,全程闭环管理,内防扩散。疫区要严防疫情外溢,非疫区要加大复检范围和力度,外防输入。要积极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收售、加工、处置和利用疫木行为,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追责处罚,涉嫌刑事案件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大宣传,提升群防群治氛围。
(三)深化日常监测。按照《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除治实施办法》开展日常监测,严格落实月查月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巡查。按照《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护林人员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巡护责任的通知》推进网格化管理,引导、激励、督促基层护林员切实履行巡护职责,开展常规性监测。对新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时取样镜检,防止只砍树,不检测,造成疫情隐藏。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前期准备、集中清理、自查整改3个阶段,2023年4月中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份)。各县(市、区)根据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情况,制定枯(病)死松树清理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深入村寨宣传发动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清理阶段(2-3月份)。各县(市、区)按照枯死松树清理方案、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枯(病)死松树清理行动。
(三)自查整改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开展枯(病)死松树清理成效自查,针对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完善档案。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林业局、县级主管部门及局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行动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枯(病)松树清理中要遵守森林用火规定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本次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依据之一。县(市、区)每月8日、23日前将清理进度上报市(州),市(州)每月10日、25日前汇总上报我局(附件1)。市(州)林业局4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攻坚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我局成立枯(病)死松树清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策划、指导、协调本次枯(病)死松树清理行动。
组 长:傅 强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正钤 (省林业局造林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丁治国 (省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站长)
各市(州)林业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省检疫站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市(州)检疫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具体负责实施、协调攻坚行动相关工作。各市、州林业局、县(市、区)林业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提高清理质量,推进清理进度,确保枯(病)死松树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省检疫站、省林科院及市(州)林业局检疫部门组成技术指导组,开展枯(病)死松树“百日攻坚”清理行动指导工作。技术指导组每月到分片市州开展指导,分组分片如下:
第一组: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丁治国、张羽宇、刘童童、叶晓红、王方、龚洪海);
第二组: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邹军、蒋仕强、刘靖、张金海、潘斌、潘光文);
第三组: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胡廷睿、杨柳、吴跃开、钱涛、周家春、舒仕梅)。
(三)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各地松林监测面积、疫情除治任务、重点区域及平常工作绩效,我局已向各地下达了2023年中央资金提前下达部分(极个别县未申报项目入库外),2022年省级应急防控经费,各地要及时协调当地财政拨付资金,启动枯(病)死松树清理攻坚工作。各地要履行主体责任,从市县级财政积极协调资金,有效推进除治进度,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贵州省枯(病)死松树清理“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贵州省林业局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蒋仕强,联系电话:14726928975,邮箱:gzssfz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