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贵州省林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1 15:56 字体:[]

贵州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贵州省林品种审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良种审定规范》和《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现将2024年我委林木和草品种审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的基本条件

(一)林木品种

按科学选育程序,经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母树林、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推广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期满,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林木品种;已获审定但需扩大适宜种植范围的良种。

结合当前全省树种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对生产急需的楠木、水青冈、榉树等珍贵用材树种的母树林,以及山桐子、核桃、皂荚、竹等当前产业发展亟需树种的优良单株(需连续多年测产、且扩繁有一定数量的无性繁殖苗木)申报良种认定。

引种他人选育的品种,应提供原选育人授权在我省申请品种审定的证明文件。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选育人不申报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草品种

经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登记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经品种比较试验,证实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明显优于当前主栽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草业生产及生态修复中应用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者,需经种源地县级以上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外国引进品种的,需提供国外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我省申请草品种审定的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所申请品种的类别,分别提交林木或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详见附件)、选育报告、调查数据、品种照片等相关资料。其中:调查数据应包括至少在3个市(州)开展区域试验的数据(含申报品种和对照),品种照片包括每个林木和草品种的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9张以上。每张图片不小于1M,并注明照片内容。

属于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通过科技鉴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获奖品种应附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需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和对照品种的品质检测文件;属转基因品种的,应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三、申报程序

(一)形式审查。品种选育人填写申请书、选育报告,连同照片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于2024年8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形式审查。

(二)现场查定。通过形式审查的品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1式8份)。我委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定,出具现场查定意见。

(三)初审和公示。拟于10月18日前召开林草品种审定专业委员会初审会议,听取选育情况汇报,质询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在省林业局网站上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

(四)主任委员会审核。拟于11月29日前召开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对品种特性、专家初审及挂网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

(五)公布审定结果。审核通过的林草品种称为“良种”,由省林业局发布公告,明确适宜推广范围。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将制发良种证书。

四、其它事项

本通知可转发有关单位个人,鼓励选育人积极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张琴0851-86571651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91号省林业种苗站

电子邮箱:3260303022@qq.com

附件1.贵州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2.贵州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3.贵州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

4.贵州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5.品种选育报告参考提纲

贵州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贵州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doc

附件2 贵州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3 贵州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doc

附件4 贵州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