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赴金沙县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

发布时间: 2020-11-02 08:56 字体:[]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的通知》及相关工作部署,10月20日至2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调研员张立新一行赴金沙县开展森林督查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工作。金沙县政府县长李涛、副县长王正益,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糜小林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或座谈。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等形式对金沙县2019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森林督查和涉林案件查办等方面,深入西洛街道办、岚头镇、沙土镇等乡镇现场核实2020年森林督查图斑6个,与13名生态护林员座谈、了解、核实生态公益林、天保林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到县政府有关部门了解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林长制考核实施情况、涉林资金拨付及财政对林业支持情况、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实施成效、涉林案件查处情况以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情况。

10月24日上午,检查组在金沙县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对金沙县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反馈了本次检查的情况,分别与参会同志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提出工作意见。

张立新要求,一是要细化各级林长和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提高林业工作在县综合绩效考核中分值,同时将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动态跟踪考核。二是处理好生态和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林地保护,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情况,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限期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的林地。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质量;启用网上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与检察院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合力。四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整、自改工作,使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抓好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