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3 16:25 字体:[]

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森林草原

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林业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918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开了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王勇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蓝绍敏就贯彻落实批示(讲话)精神明确了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国家、省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省进入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关键时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责任非常艰巨,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指示精神

各市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经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蓝绍敏副书记的批示(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通过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紧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成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119”消防宣传月宣传工作

各市州、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对接当地气象部门做好预测,扎实做好防灭火宣传教育基础工作,加强火灾监测预警。要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强化群防群治,严格管控林区野外火源

一是管好“野外农事用火、进山祭祀用火、烧烤吸烟等其它用火”三把火。要把火源管控责任压实到乡镇、村组。每天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防火工作,在春节、清明等防火重要时段,每天乡镇、村组干部要带领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设卡布点、劝导罚款等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严控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焚烧秸秆等行为。二是用好“防火码”这个载体,切实把“群防群治”这张“网”织密扎严,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张贴“防火码”,落实好人员、车辆扫码登记的规定。三是充分用好村(乡)规民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严控林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四、着力抓好“两个清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要继续加强开展“两个清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台账,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有患必除。要加大对林区居民点、加油站、天然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在建工程等重要部位排查力度,强化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等关键区域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做好工作台账,完善资料档案,做好总结,迎接年底检查验收。

各地要抓紧对各类防灭火物资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提前补充储备足够防灭火物资装备,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切实满足防扑火需要。各级要加强对属地防火工作检查、巡查、督导,省林业局将视情对各地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1130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处。




贵州省林业局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