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产业处

发布时间: 2019-01-23 21:18 字体:[]

主要职责:承担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相关国内、国际交流活动;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建设。


    处    长:陈娜

    联系电话:0851-8657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