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9-01-23 21:15 字体:[]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处    长:高治江

    联系电话:0851-8657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