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发布时间: 2019-01-23 21:15 字体:[]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育利用地方性法规案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处    长:易茂红

    联系电话:0851-8657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