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情况的月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7-04 16:22 字体:[]

国家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的函》(办函造字〔2014〕233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4月份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发布2017年一季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二季度趋势预测

  根据越冬代调查结果,省林业厅于2017年4月5日发布了《贵州省2017年一季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二季度趋势预测》结果,为我省各地科学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开展省级督导工作

  及时印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导的通知》(黔林检通〔2017〕134号),并分别于4月1日—2日、4月11日—13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赫章、金沙、播州、仁怀等县(市、区),开展了核桃扁叶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除治质量的检查和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县(市、区)及时整改,较好地推动了疫情除治质量的提高。

  三、启动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试点示范工作

  分别在全省不同的重点区域,按照不同的树种、不同的地点、不同的面积和不同的措施设置了5个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省级示范点,示范面积达1万亩,将辐射带动20万亩经济林开展绿色防控,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的绿色产品。

      四、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为确保2017年7月1日全面推行林业植物检疫网上审批,省林业厅于4月18日—19日在龙里县举办了《国内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培训人员达68人。

  五、积极推进社会化防治试点工作

  分别选择仁怀、乌当、南明、云岩、江口等5个县(市、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试点工作。并首次采用社会化服务购买方式,利用无人机对仁怀市2017年松材线虫病疫点4万余亩的疫木除治质量进行检查。    




                    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

                    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抄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