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林业(绿化)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相关县(市、区)林业(绿化)局:
为切实掌握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省林业厅决定开展全省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除治质量、紫茎泽兰除治质量以及2014年-2016年国家级和省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项目建设情况省级检查,现将《贵州省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除治质量检查方案》、《贵州省2016年度紫茎泽兰除治质量检查方案》和《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建设项目检查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迎检(核)准备和配合工作。
附件:1. 贵州省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除治质量检查
方案
2. 贵州省2016年度紫茎泽兰除治质量检查方案
3. 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建设项目检查考核
一、贵州省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除治
质量检查方案
为切实掌握2016年松材线虫病秋季除治质量,确保除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局和贵州省林业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1.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中旬至下旬。
2. 检查对象
全省松材线虫病发生县(播州区、金沙县、凯里市、仁怀市)。
3. 检查内容
(1)除治任务完成情况。
(2)疫木源头管理情况。
(3)疫情监测调查情况。
(4)组织管理情况。
4. 检查组织
经请示厅领导同意,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检查工作。
5. 检查资料的准备
各被查县(市、区)应准备以下材料:
(1)2016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报告及相关表格,全辖区疫情分布图表。
(2)除治方案。
(3)除治工作小结。
(4)自查报告。
(5)辖区内松木及其制品企业情况。
(6)松材线虫病除治责任书(合同、协议)。
(7)各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文件及除治经费使用情况。
(8)疫木源头管理有关文字资料。
6. 抽查比例
6.1 乡(镇)
所有疫点乡镇必查;非疫点乡镇:播州区3个,金沙县、凯里市、仁怀市各2个。
6.2细班
每个乡镇除治细班1个到3个的,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有4个以上除治细班的,随机抽取3个细班进行检查。
7. 除治工作评定
检查验收采用分项评分制,评定级分为不合格(59分以下)、合格(60-75分)、良好(76-90分)、优秀(91分以上)四级。评定标准见附表1。
8. 其它
8.1 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向县(市、区)林业局通报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检查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向省林业厅提交检查报告(含总检查报告、分县检查报告)。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将向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检查结果。
8.2对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6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贵州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将向市级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8.3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在本次检查结束后10日内由省林业厅和申诉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进行重新检查,重新检查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8.5检查单位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附表1
松材线虫病县(市、区)级疫点除治质量检查评分表
被查单位(公章):检查人员(签字):
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判依据 |
1、病死树除治(20分) |
(1)按时完成清理枯死树、皆伐改造任务。 |
20 |
以年度除治方案和现场检查为准。该项为0分第二项也为0分。 |
(2)未按时完成任务,但经整改后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 |
15 |
||
(3)经整改后仍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未完成率每1%扣3分,从15分起扣,直到0分。 |
0 |
||
2、除治质量(20分) |
(4)除治林分无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 |
10 |
现场检查,哪项不达标,该项为0分。 |
(5)伐桩高度在5厘米以下,且全部经过处理。 |
10 |
||
3、疫木源头管理(20分) |
(6)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除害处理。 |
2 |
以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检查为准。不达标的该小项为0分。 |
(7)除治范围内房前屋后无感病松材、枝梢。 |
2 |
||
(8)按规定对松木除治采伐和自用材采伐严格管理。 |
1 |
||
(9)疫木处理量与采伐量相符,去向明确。 |
3 |
||
(10)疫木除害处理符合国家林业局规定。 |
3 |
||
(11)疫木处理监管到位,并有相关的监管制度。 |
3 |
||
(12)辖区内木材加工厂无违规加工松材现象。 |
4 |
||
(13)疫木调运符合国家林业局规定。 |
2 |
||
4、疫情监测普查(10分) |
(14)疫情普查抽样规范,抽样数量达标,报表符合规定。 |
6 |
以相关材料为准。哪小项不达标,该小项为0分。 |
(15)布设诱捕器,且布设合理。 |
4 |
||
5、组织管理(30分) |
(16)制订除治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
3 |
以相关材料为准。如有缺项,该小项为0分。 |
(17)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档案完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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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疫情分布图表(到小班)。 |
5 |
||
(19)有本地木材加工厂分布情况。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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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除治经费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 |
10 |
注: “病死树”是指发生小班内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外部症状的枯死松树。“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或者非疫区内染疫的松科植物。
二、贵州省2016年度紫茎泽兰除治质量检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实施贵州省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的函》(〔2016〕黔林检函316号)文件相关要求,切实掌握全省紫茎泽兰除治质量,确保防治资金的使用效果和除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1.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中旬至下旬。
2. 检查对象
全省2016年紫茎泽兰除治工程治理项目安排县(西秀区、关岭县、镇宁县、都匀市、惠水县、盘县、兴义市、册亨县、望谟县)
3. 检查内容
(1)除治任务完成情况。
(2)资料准备情况。
(3)组织管理情况。
4. 检查组织
经请示厅领导同意,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检查工作。
5. 检查资料的准备
相关资料由被检查县(市、区)提供:
(1)紫茎泽兰除治实施方案(图、文、表)。
(2)市(州)对除治实施方案批复的文件。
(3)紫茎泽兰除治自查报告及工作小结(图、文、表)。
(4)各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文件及除治经费使用情况。
6. 抽查比例
(1)每个除治县抽查2个乡(镇、林场、林区)。
(2)被抽查乡(镇、林场、林区)除治小班1到3个的,全部检查;被抽查乡(镇、林场、林区)有4个以上除治小班的,随机抽取3个小班进行检查。
7.检查方法
分别在除治小班内随机设置5个4m×5m或2m×10m的样方调查统计紫茎泽兰株数,小于10株为合格,大于等于10株为不合格(除治后新萌发的植株不统计在内),如果一个样方除治质量不合格,则小班除治质量为不合格。
8. 除治工作评定
检查验收采用分项评分制,评定级分为不合格(59分以下)、合格(60-75分)、良好(76-85分)、优秀(86分以上)四级。评定标准见附表2。
9. 其它
(1)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向县(市、区)林业局通报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检查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向省林业厅提交检查报告(含总检查报告、分县检查报告)。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2)被检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适时将检查及整改结果通报相关市州人民政府,于年底前将相关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
(3)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在本次检查结束10日内由省林业厅和申诉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进行重新检查,重新检查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检查单位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附表2
紫茎泽兰除治质量检查评分表
被查单位(公章):检查人员(签字):
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判依据 |
得分 |
1、除治质量(70分) |
(1)除治小班合格率为100%。 |
70 |
除治小班合格率为抽查小班合格数量/抽查小班数量*100% |
|
(2)除治小班合格率达到80%-99%。 |
60 | |||
(3)除治小班合格率达到60%-79%。 |
50 | |||
(4)除治小班合格率为59%以下。 |
0 | |||
2、档案资料准备及完成情况(20分) |
(5)档案资料完整。 |
20分 |
紫茎泽兰除治实施方案、除治自查报告及工作小结(图、文、表)、市(州)对除治实施方案批复的文件、各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文件及除治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全部齐全、除治小班分布图表。上述档案资料质量较高。 |
|
(6)档案资料较为完整。 |
15分 |
缺乏上述档案资料1项,档案资料较为完整。 | ||
(7)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
10分 |
缺乏上述档案资料2-3项,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 ||
(8)档案资料极不完整。 |
5分 |
缺乏上述档案资料4-5项目,档案资料极不完整。 | ||
3、组织管理(10分) |
(9)组织管理到位,措施得力。 |
10分 |
林业局成立了除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联防联治等措施、政府重视且其它部门积极参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除治经费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 |
|
(10)组织管理和措施不够到位。 |
5分 |
上述措施缺乏1-2项目。 | ||
(11)组织管理和措施极不到位。 |
0分 |
上述措施缺乏3-5项目。 | ||
合计得分 |
三、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点建设项目检查
考核方案
为充分掌握我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和省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建设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1. 检查时间
2017年5月中旬至下旬。
2. 检查对象
全省国家级和省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2014-2016年来设立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固定样地,以县(市、区)为检查考核单位。由于全查工作量大,为此,本次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经研究,确定以下县(市、区)为本次被抽查县:
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花溪区、开阳县、仁怀市、湄潭县、西秀区、镇宁县、都匀市、罗甸县、台江县、锦屏县、印江县、思南县、黔西县、金沙县、赫章县、盘县、兴义市、册亨县。
省级中心测报点:白云区、播州区、绥阳县、关岭县、惠水县、平塘县、凯里市、镇远县、沿河县、大方县、水城县、望谟县。
3. 检查内容
(1)固定样地设置情况(实地查看样地是否设置在有代表性的地段或林业小(细)班内,是否具有明显边界标志(记)和标志牌,是否进行了GPS定位并对样树进行编号,样树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等,如果固定样地近期进行过调整,请提前说明)。
(2)档案及资料整理情况(包括文字、表格、图片等)。
(3)主测对象实物标本制作和保存情况。
(4)利用样地资料进行预测的情况。
4. 检查组织
经请示厅领导同意,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检查工作。
5. 检查资料的准备
有关被查县(市、区)应准备以下材料:
(1)固定样地分布示意图。
(2)2014-2016年固定样地调查情况表及固定样地基本情况记录卡片。
(3)主测对象实物标本。
(4)监测经费拨付文件及经费开支情况。
(5)利用样地资料预测结果。
6. 抽查比例
(1)乡(镇、林场、林区)
每个县抽查2-4个设置有固定样地的乡(镇、林场、林区)。
(2)固定样地
被抽查乡(镇、林场、林区)固定样地在1到3个的,全部检查;被抽查乡(镇、林场、林区)有4个以上固定样地的,随机抽取3个进行检查。
7.检查方法
通过内业检查,查看各县(市、区)2014-2016年固定监测样地档案资料和主测对象实物标本制作和保存情况,通过外业检查,查看固定监测样地设置情况。
8. 测报点建设项目评定
检查采用分项评分制,评定级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及以上)。评定标准见附表3。
9. 其它
(1)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向县(市、区)林业局通报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检查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向省林业厅提交检查报告(含总检查报告、分县检查报告)。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2)被检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结果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将检查及整改结果通报相关市州林业局,同时抄报国家林业局。
(3)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在本次检查结束10日内由省林业厅和申诉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进行重新检查,重新检查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检查单位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附表3
测报点建设项目检查评分表
被查单位(公章):检查人员(签字):
项目 |
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判依据 |
得分 |
1、固定样地设置情况(70分) |
(1)固定样地合格率为100%。 |
70 |
固定样地合格率为抽查样地合格数量/抽查样地数量*100%,样地信息必须与上报情况吻合,样地设置在有代表性的独立林业小班内,没有设置在小班边缘线上,样地具有明显边界标志或标志牌,进行了GPS定位,样树进行编号,并有近年原始调查记录,方视为样地设置合格。 |
|
(2)固定样地合格率达到80%-99%。 |
60 | |||
(3)固定样地合格率达到60%-79%。 |
50 | |||
(4)固定样地合格率为59%以下。 |
0 | |||
2、档案资料及管理情况(15分) |
(5)档案资料完整,样地设置规范。 |
15分 |
监测档案资料完整,有2014-2016年的样地调查表、样地分布图及监测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
|
(6)档案资料较为完整,样地设置较为规范。 |
10分 |
档案缺乏1年调查表、样地分布图或资金使用情况。 | ||
(7)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样地设置不够规范。 |
5分 |
档案缺乏2年调查表、样地分布图或资金使用情况。 | ||
(8)档案资料极不完整,样地设置极不规范。 |
0分 |
档案缺乏3年调查表、样地分布图或资金使用情况。 | ||
3、标本保存情况(10分) |
(9)标本保存情况完好。 |
10分 |
主测对象有成套生活史实物标本(国家级2套,省级1套),且标本保存完好。 |
|
(10)标本保存情况不够完好。 |
5分 |
有主测对象实物标本,但无成套生活史或套数不够,标本有明显破损老化。 | ||
(11)标本保存情况极不完好。 |
0分 |
基本没有主测对象实物标本。 | ||
4、利用样地资料进行预测情况(5分) |
(12)利用样地资料进行了预测,建立了预测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检验。 |
5分 |
如果建立了模型并进行检验,得5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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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