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贵州林长制
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贵州召开林长制工作推进会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7月21日,全省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在贵阳召开。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林长办副主任缪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省林长办副主任张乃春主持会议。

会上,省林长办负责同志汇报了今年上半年贵州省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我省林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了省级林长组织体系,发布了2021年贵州省第1号总林长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省级林长联席成员单位会议,编制印发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此外,省林长办制定了《贵州省省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五项配套制度、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会同团省委实施了贵州省"小林长"志愿服务行动,共同印发了《关于实施贵州省"小林长"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形成了全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各级林长围绕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执法、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加强林业产业建设、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等六项重点建设任务开展工作,有力推进了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实施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为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对于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全面推行林长制,要加快健全完善各级林长组织体系;要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夯实林长制制度基础;要加强舆论宣传,全面做好各级林长巡林工作;要加强工作总结汇报,主动争取各级林长支持;要加强机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林长制见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林业系统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坚决扛起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抓具体抓深入,有序稳步高效地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创新我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新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注入林业动力。

全省9个市(州)林业局分管领导、省级林长责任区域负责人、省林业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并就各自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法作交流发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