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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发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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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总林长令

2026年第1号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资源和鸟类、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令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贵州省和遵义市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特发此令。

一、压实责任,筑牢森林资源安全防线。各级林长要切实扛牢岗位责任,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鸟类、兰花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履职核心范畴,带头深入基层传导压力解决困难,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护,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责任体系;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和应急响应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县林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林长制执行,协助本级林长精准化精细化履职。

二、细化措施,守牢森林资源安全底线。坚决守牢森林防灭火底线。各级林长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关键节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督促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和属地镇(街道)严格执行禁火令,加大对农事用火的管控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农事用火报备制度,严格按照“三烧三不烧”原则落实烧除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开展计划性烧除工作,减少火灾隐患;加强全县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做好林区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降低火灾风险因素,杜绝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生。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系统治理,对枯死松树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除治一株,实施动态清零,确保除治质量;进一步强化对木材加工企业、建设工地等涉木场所的检疫执法,加大山场封锁和疫木运输监管,严防疫木非法流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疫木行为,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遏制疫情扩散态势,全力保护松林资源安全。

三、从严管控,织牢森林资源保护网络。持续开展森林督查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严格林地手续审批流程,严禁未批先占、违法破坏林地等行为;全面加强鸟类(红腹锦鸡、凤头鹰、红隼、斑头鸺鹠、黑鸢、松雀鹰、画眉、寿带鸟等)、兰花(春兰、蕙兰、春剑、套叶兰、送春、绿花杓兰、石豆兰等)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各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护监测力度,减少对鸟类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及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的人为干扰,确保鸟类迁徙安全、栖息安宁;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邮政等部门要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形成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各级林长要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推动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湄潭县总林长:游海燕  张如仲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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