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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总林长令

六盘水市总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关于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管控的令


每年2月至4月为我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和落实野外用火管控措施,全面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应对极端气候导致的森林草原火险严峻形势,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仗、提升仗,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总林长《关于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管控的令》(2024年第1号),增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野外用火管控工作始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和人民群众生命线。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各级野外用火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封禁措施,严格用火审批,严管高火险期用火行为,严密部署责任区域内林草防灭火工作。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巡护举报作用,及时制止违规用火,第一时间报告并处置火情。强化部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林草火灾防控,组织协调火灾扑救等工作;林业部门负责排查整治火灾风险,组织早期火情处理;公安部门负责火灾案件快侦快破;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引导,规范有关活动用火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规范农事用火,指导秸秆回收利用等工作。其它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好相关责任。

三、严格执行禁火令。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六盘水市森林草原禁火令》,在禁火期的禁火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会、“敲门行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野外用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每案必究、以案警示。

此令。

六盘水市总林长:张定超                

                李  巍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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