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6〕10号)精神,毕节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方案》编制培训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与各县(区)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按要求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指导,于9月初完成全市11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初审及上报工作。
一、高位推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针对各县(区)实际,由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别组织召开多次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重点研究部署。
二、深入宣传。通过座谈、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目标、要求等,使国有林场职工增强改革信心,积极参与改革,让全市上下关心和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营造浓厚的国有林场改革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由县(区)发改、编办、林业、人社、财政等单位采取征求意见,召开联席会等方式,组织召开了国有林场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退休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梳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合理测算改革成本,研究改革资金筹措办法。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林场内公示,召开了林场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据毕节市国有林场改革办来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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