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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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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贵州省林业局2020年度“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明确普法责任。根据《省法宣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省林业系统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贵州省林业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新《森林法》等与林业和草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林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制,推进省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行动计划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局干部做法律的自觉遵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站办中心、局直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2.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站办中心、局直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3、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依法防控的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处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4、组织全局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责任处室:法改处,完成时限:12月1日前)

5、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省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分别组织1次以上学习活动。(责任处室:局办公室、党办,完成时限:10月31日)

6、通过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及时向省法宣办报送开展普法工作动态信息。(责任处室:法改处,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省林业局党组至少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局法改处,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8、制定全省林业系统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市(州)林业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实施。(责任处室:局法改处,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9、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每年不少于4次向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公布“以案释法”或“释法说理”典型案例。(责任处室:局法改处、省种苗站、局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

10、完善学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行政及局机关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机关二级考评内容。(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完成时限:12月31日)

11、继续开展帮扶大方县牛场乡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法改处,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2、举办“新《森林法》暨依法行政培训班”、“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管理培训班”、“《贵州省古树大树名木条例》培训班”、“六个严禁”、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培训班”、“2020年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培训班”(责任处室:局法改处、保护地处(世遗办)、造林处、资源处,完成时限:12月31日)

13、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林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多媒体、互联网、“绿动贵州”广泛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开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爱鸟周”、“科技活动周”、“草原普法宣传月”、“世界防治荒漠化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处室:局动植物处、科技处、石草处、法改处,完成时限: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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