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暨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林木采伐批后监管,随机抽取33个使用林地项目和3个林木采伐项目并随机分配4个检查组,实地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情况。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人员及抽查项目
(一)第一组
检查人员:罗洪章、张芳、郭艳菲、杨婷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项目:中铁阅山湖B组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二期(宿舍、食堂、教学实训楼)扩建项目教学实训楼建设工程、深国际贵阳修文综合物流港、阳明壹号、赤贵焰酱香型白酒生产线、大同镇殡仪服务站项目、赤水市元厚镇米粮村詹榜富自建房建设项目、习水县宝洁再生资源回收站、习水县土城镇高坪村五组钱洪益修建住宅、习水县金家沟水库工程(重新办理)。
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检查项目: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2023 年贵州省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
(二)第二组
检查人员:杨健、潘乐明、廖薇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项目: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斗糯白虎山方解石矿、镇宁县本寨镇鱼凹农业光伏电站、贵州聚霄源石材产业建设项目、兴义市洒金新城客运站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兴义凌牧牧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4000头肉牛养殖项目、普安县地瓜镇新寨砂石场建设项目、普安县盘水街道梅花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三)第三组
检查人员:潘涛、潘玉道、汪鼎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项目: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货运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贵州大龙年产10万吨锰基钠离子电池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万山区黄道乡年产有机肥3万吨项目、万山区盆架山锰矿附属设施项目、台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台江县台盘乡排内村熊胜锋宅基地、镇远县江古镇中所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镇远县文德关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四)第四组
检查人员:田应佳、赵敏冲、胡振华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项目: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河边煤矿(兼并重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西区)、六枝特区聚贤砂石厂改扩建项目、六枝特区新窑镇联盟村杨增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苗子田灰场扩容项目)、七星关区林口水库工程、S103龙里醒狮至龙里收费站(十字路)公路工程、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
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检查项目: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2023年树种结构调整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或林木采伐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是否按照使用林地或林木采伐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规定使用林地或采伐林木。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否落实了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的在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有关保护措施。
(四)林木采伐项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结果
(一)第一组
第一组检查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分别到贵州省国有扎佐林场,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阳市观山湖区、修文县,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项目现地,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大同镇殡仪服务站项目存在超许可范围使用林地情况,赤水市林业局于2023年11月30日已将案件移送综合执法局,目前正在查处中。检查组已要求赤水市林业局跟进查处情况,并及时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2.其他使用林地许可项目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3.林木采伐许可项目不存在违法采伐行为。
(二)第二组
第二检查组调查人员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分别到安顺市镇宁县、安顺市经济开发区,黔西南州普安县、兴义市项目现地,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斗糯白虎山方解石矿项目、贵州聚霄源石材产业建设项目、普安县地瓜镇新寨砂石场建设项目、普安县盘水街道梅花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情况。检查组已责成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监督其对超范围使用林地进行恢复,并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2.其他项目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三)第三组
第三检查组调查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分别到铜仁市玉屏县、万山区,黔东南州镇远县、台江县项目现地,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货运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万山区黄道乡年产有机肥3万吨项目等2个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情况。检查组已责成万山区林业局对超范围使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整改情况报省林业局。
2.其他项目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四)第四组
第四组检查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分别到毕节市七星关区,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区项目现地,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西区)、六枝特区新窑镇联盟村杨增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S103龙里醒狮至龙里收费站(十字路)公路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情况。检查组已责成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监督其对超范围使用林地进行恢复,并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省林业局。
2.其他使用林地许可项目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情况。
3.林木采伐许可项目不存在违法采伐行为。
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均告知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已发生超范围违法使用林地的要积极配合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完成查处整改,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省属国有林场要加强批后监管,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务必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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